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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瘦金小楷(2/2)

这里的“笔”,指的是由千年前大秦名将蒙恬发明的毛笔。

    杨朝升在自个儿随身小世界里,虽然也收藏了不少作为战利品的金笔。

    他却不好拿出来用,怕以后说不清楚。

    杨朝升只好随大流,去荣宝斋淘了一只上好的狼毫小楷,作为书写工具。

    这狼毫小楷啊——尤其难选。

    得亏了杨朝升在荣宝斋有一个相熟的主顾,倒手给了他一只已然用水发开的狼尾全毫。

    这一只笔,属于狼毫小楷中的佳品。

    花了杨朝升整整十万政府新发行的货币,不比买一只低档的钢笔便宜。

    好处,就是不扎眼。

    不是行家上手,可分辨不出个好坏来。

    有了好笔,当然得有好字不是。

    作业本上的一手毛笔字,杨朝升用的是瘦金体。

    瘦金体书法,知道的人都知道,是北宋时期有名的昏君宋徽宗赵佶所创。

    瘦金体,是一种瘦挺爽利的毛笔字体,其特色是暗藏锋芒。

    有道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谁能想到,这样一种筋骨透劲,藏锋潜锐的字体,会出自一个软骨头皇帝之手。

    杨朝升爱其字而蔑其人。

    作为华夏知识分子的一员,萧淑也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

    她在书法方面,自然不乏与杨朝升的共同话题。

    “瘦金体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你写的瘦金小楷,却独居一格,成就可追颜筋柳骨。”

    女为悦己者容。

    萧淑的这番话,说的有点儿讨好之意,却并不是在吹捧。

    杨朝升不知道的是,他的这笔瘦金体书法,已然入了几位书法界大佬的眼。

    萧淑在给杨朝升批改作业时,发现他的毛笔字很不一般。

    就拿给了,正巧在家的大领导父亲一阅。

    这一瞧不要紧,顿时,让这位大领导大感兴趣。

    一通电话打出去。

    他邀请了几个四九城的书法大家,来家里头做客。

    一同鉴赏,杨朝升写在作业本上的瘦金小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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