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吧

字:
关灯 护眼
书吧 > 废话三国:董卓你得支棱起来啊 > 第101章 庚哥满肚子冒坏水儿

第101章 庚哥满肚子冒坏水儿(1/2)

    让士绅推举当地官长,他觉得可以出一招,叫做职田制。

    你们自己推举的官长,总不能要皇家养吧?

    所以想推举当地官长,那些推举的家族就得凑出田税等同这位地方官俸禄的田产出来,转为公田。

    这就是你们每次行使推举权得交的推举费。

    但如果如果你们推举的这位卸任了,公田咱皇家是不退的。

    就跟oFo小黄车一样,不给你退押金。

    你再推举就得再掏。

    当然这不退的玩儿法先不说,等实操的时候再耍不要脸。

    想想看,你们推举的官员和你们,在当地享有周制里头分封列国一样的自治权喔。

    皇家不干涉喔,就问你眼馋不眼馋?

    心动不如行动,只要九毛九,只要九毛九。

    这么着当然太慢,所以只是在前期实行,下来就有后续的了。

    第二招是他跟视频平台的会员制学的。

    你特么充了会员,想要提前点映不是还得花钱么?

    庚哥想的是咱也这么玩儿,是你的地不是你的地咱们一样对待。

    公田租出去按照十税一来算。

    税和地租合一块儿打包,就收你出产的十分之一。

    这等同打骨折的降价促销了,因为实际上当时的公田佃租是十取其三。

    但大部分公田都被当地世家豪族承包去了,他们转包给佃农收的其实是十取其五。

    时间长了公田还被他们直接侵吞了。

    庚哥的意思是想办法打击中间商,禁止赚差价,直接把公田租给农民。

    自己是没法儿干的,没辣么多人手折腾这个事儿。

    但不是还有世家大族们选出来的地方官,或者说用拳头逼着当地士绅选他们的军阀头子们可以当承包商么?

    是我皇家的地,把地契都给我拿过来,咱俩谈分成,公田佃税打包价我只要三分之一。

    也就还是三十税一,剩下的三分之二是你地方上的。

    不管你找不找得到人种地,都得按这个给我缴。

    别给我玩儿什么地没人种荒了没了搞侵吞。

    我特么地方都让你自治了,你不能还要昧我皇家私产的地租吧?

    皇帝家也没有余粮啊。

    下来到世家豪族的私田部分,这部分要加税。

    也加到十税一。

    有汉一朝的田税可谓是有史以来最低的。

    荀悦在《汉纪》中说:“古者什一而税,以为天下之中正也。今汉氏或百一而税,可谓鲜矣!”

    上古时代起大家的田税都是收田地出产的十分之一,挺公平了。

    现在汉帝国甚至只收百分之一,这特么可是天下罕有。

    宋人周密在《齐东野语》里头也说:“自井田法废,赋名日繁,民几不聊生。”

    “余尝夷考,独两汉为最轻,非惟后世不可及,虽三代亦所不及焉。”

    从周朝的井田制度崩坏之后,朝廷收税的名目越来越花样繁多,老百姓都活不起了。

    我曾经对历代历史进行考证,两汉的税赋是最轻的。

    不止后世没有朝代比得上,连堪称上古大同理想国的夏商周三代,也跟两汉没法儿比。

    百税一当然是胡扯,鸡儿邦硬的那位高祖在一统华夏之后,就定下了什五税一的田税标准。

    田税只收十五分之一,百分之六点七左右。

    《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文帝时候,又数次只收一半的田税,也就是三十税一,还有好多年不收田税。

    《汉书-本纪》记载,到汉景帝元年,正式颁布诏书“令民半租,三十而税一”。

    两汉三十税一从此成为惯例。

    《后汉书-光武纪》记载:建武六年十二月,诏曰:

    “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而税一如旧制。”

    刘秀说打仗的时候没办法,我们按照十比一的比例收过税。

    现在仗打完了,恢复三十税一的旧制。

    一直到桓灵二朝,还是按照三十税一在收税。

    下来是人头税,未成年的叫口钱,前期无论男、女收三岁到十五岁的,后期最低年龄改成七岁,每年20钱。

    十五岁以后的人头税叫算赋,每人每年120钱,商人和女婢双倍,女子15岁还没有出嫁,每年缴纳5倍。

    桓灵二朝也没有加过。

    可以说,在两汉时代夫妻两人种百来亩地,日子还是可以过得很滋润的。

    而且两汉等于一直是在用最低的田税,支付着有史以来最高的公务员工资。

    桓灵更是养着两汉数量最多最庞大臃肿的公务员体系。

    不管你怎么黑,横征暴敛以至民不聊生这帽子是绝对扣不到桓灵这两位身上去的。

    桓灵两帝的时候唯一一次试图加税,是灵帝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内容有问题?点击>>>邮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