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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顺应民意的冤案(1/2)

    江右巡抚是九江南道的顶头上司,被他天天盯着怀疑,那滋味恐怕好受不了。

    而且,九峰对沈葆桢的怀疑,并不完全是出于妒忌和偏见。

    沈葆桢还真就不是完全的“干净”。

    他手上有“命案”。

    沈葆桢当然不会行凶杀人,事实上他做为地方官,非常重要的责任同时也是他获得地方士民爱戴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杀了很多凶恶之徒。

    但是他真的有命案。准确的说是冤案。只是谁也说不准,到底有多少人命是枉死在他手里的。

    因为沈葆桢最乐意干的事情就是“为民除害”,他有个习惯,只要是民愤极大的案犯,只要抓住就以“老盗无供,就地正法”为由直接处死。

    但这是与朝廷律法相悖的。按照黛青律例,凡是抓获凶犯,不仅必须有明确的人证、物证,还要验明正身,并且必须逐级上报,然后才能处死。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很多重大案件,其案情往往不是简单清楚,而是错综复杂暗藏玄机。即便谨慎处置,严格遵守流程,都有可能会出现错断断、误断的情况。

    更何况,有些时候一案件本来就是故意设计布局,甚至串通造假。

    前面曾经说过,黛青当时已经有所谓“白斩鸭”的现象出现。有些大盗会花钱买出替身,代替自己顶案送死。

    这种还是比较明显的凶手刻意造假。

    那么更不用说有些案件纯粹就是官方为了某种草菅人命了。

    比如一度非常有名的江南“羊吃白菜案”,江南某豆腐店帮工葛大突然暴毙。因为其妻秀姑甚美,坊间便流传秀姑与其房东杨举人有私情,进而谋害亲夫。谣言传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

    然后,县衙居然真的就“顺应民意”援引此说,将杨举人和秀姑定为凶手。

    两人坚决不肯承认罪。

    不认罪是吧?

    用刑。

    一轮拷打还没完,秀姑就认罪了。杨举人起初不认,遭到更重的拷打,最后实在受不过,也认了。

    定案。

    但是杨举人的家人很快提出上诉。

    但是真正可恶的事情发生了,案件按照流程上报到府、道、省层层级级的审核官员居然全都集体渎职,一致维持了县级判决。

    对于这样的结果,一般人也就认命了。最多可能会骂一句“老天不公”,但是却不能把官府和朝廷怎么样,甚至连公开的骂都不敢。

    黛青的小民就是这样的软弱。

    可是杨举人家族却不是软弱的小民。他们居然继续上诉,一直告到了京城,告到了两宫四王的面前。当然这个代价是巨大的,按照黛青当时的官场惯例,对于已经由各级官府定案的案件,要通过最高皇权来推翻,上诉人必须“滚铁筒”,就是从一个内部钉满铁钉的圆筒里滚一遍。

    滚出来的人,或许不会死,但是遍体鳞伤是一定的。

    一些人直接就吓退了。

    这规矩是由皇帝定下来的吗?

    当然不是,但是皇帝也不能违背,这种官场的规则,因为这个规矩本来就是用来制衡皇权的。试问,如果百姓对官府一有不满,就都一直捅到皇帝那里去,皇帝如果刚好是那种勤政爱民的,那底下的官员还怎么活?

    水至清,则鱼不活。

    所以要加以限制。

    可偏偏杨举人的姐姐非常刚烈,居然真的就滚了铁筒。于是两宫终于接到了上诉的状子,案情得以重审。

    结果一审之下,重新验尸,得出的结论居然是:系暴病,非毒杀。根本就不存在凶手。

    结果出来以后,两宫盛怒。一日之内连下十余道懿旨,相关官员三十余人被充军查办,一百余人被免职。

    堪称黛青官场上的一场大地震。

    可这是暴出来的,是杨举人家族拼了命争取来的,而且还刚巧遇到两宫、四王出于各种目的也愿意为这件事情秉公而断。而且这个时候,是太平光明国平定之后,正是要清理整顿官场的时候。

    那么,何况在太平光明国刚刚爆发期间,朝廷对于战乱地区的官场秩序当然不会不分轻重缓争,根本做不到事无巨细的究察细节。毕竟战争状态,根本没有那个条件。

    所以,冤死的,能没有吗?

    就算沈葆桢自己没有故意制造冤案,但是他这种“老盗无供,就地正法”的模式之下,那些办差的胥吏为了迅速完成任务,也会有意无意的产生一些冤案的。只不过,这些冤案都会因为“下合民意”而得到百姓的认可而不被追究。

    但是,最先指认杨举人和秀姑是凶手的又何尝不是民意?

    关键是,沈葆桢杀的人太多了。

    据说平均每天要杀五十人!

    这就太可怕了,一天五十人,一个月一千五百人,一年就是一万八千人!两千就是三万六千人!

    三万多条生命,三万多颗人头啊!

    能没有冤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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