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彩蛋·语录1(3/3)
唐朝。
李世民沉思半晌,还是赞同了这段话。
虽然他自己有时候会有私心,比如神迹中承乾谋反的事情,但是归根结底,若是能够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法度,然后人们都能够依照法度来行事的话,下就会清明许多,朝堂也会更加完美高效。
就连那所谓的大唐传统,不定都可以依靠合适的法度而有所削弱。
至于混乱状态下的赏罚不明,那当然与“”无关,纯粹是人自身没有按照正确的方式来运转。
“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李世民感叹,若是饶行为不是按照“法”,而是“”,那尧舜又为何会消亡,暴君为何又能够登上皇位?
宋朝。
对于刘禹锡的话,吵得最激烈的莫过于宋朝。
宋朝人早已知晓刘禹锡,也知道他的这篇《论》,但对于其中的观点,有人赞同,有人不屑。
赞同的人认为,就像《论址那句“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能做的就是诞生万物,但治理万物,还是要依靠人自己,在这方面是没有影响的;
不赞同的人,一方面是不认为“法”的效能那么广泛,另一方面则是也不赞同对人没有作用,君王君临下,怎会不做出反应?
这样的争吵其实在神迹出现前就有过,只是谁也服不了谁。
但这一次,持反对观点的人都有些惴惴,毕竟,这次放出这样的话的是神迹,而不是赞同这一观点的那些人。神迹放出这段话,莫非是认为这话是正确的?
那就是,他们是错的?
有人喃喃地问了出来,被认为这种观点正确的人答道:“当然,先贤就已经过,‘制命而用之’啊!”那可是荀子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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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隐的诗是《曲江》,写的就是甘露寺之变以后的情况;
杜甫的是《石壕吏》,作者的省略号省略的内容,前两个是老翁逃走和儿子生死,第三个大致是老妇自己虽然年老力衰,但还可以从军做饭,不如让她应征;
刘禹锡的《论》,这一段的基本观点就是:人能胜,是因为法;法律认为正确的就是大家认为正确的,反之亦然;而守法则赏,违法必罚。如果赏罚错乱,是因为朝政昏庸等原因,导致法律失效,和命没有关系。
刘禹锡之所以特地写文章,是因为当时真的有人认为这些都是因为命。
荀子就是制命而用之、行有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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