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育。
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明朝教育制度的核心,它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重要途径。
科举制度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在乡试中,考生须要考取举人资格,然后在会试中考取进士资格便可成为朝廷官员。
在殿试中,考生需要考取一甲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和探花。考取进士后,考生可以进入官僚体系。
而学校教育则是明朝教育制度的另一个重要部分,主要由书院和官学构成。
书院是私人创办的学校,也就是后世所的私塾,以自由、开放为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官学是朝廷创办的学校,分为太学、国子监和府学、县学等,它们则是传统教育的正宗,注重经典的传授和传统的文化教育。
明朝的教育机构非常发达,形成了一系列的教育机构,包括府学、县学、书院、太学和国子监等。这些教育机构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
但朱由检认为,要实现后续大明的现代化进程,这一套教育体系已明显不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