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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 入籍要求(2/2)

就在大厅里面找了个座位坐下,翻看这关于入籍的要求。

    首先是归化民,这个最简单,只需要缴纳一千两白银,然后宣誓一番就校但归化民在大明没有任何的权利,也不要求你一定要脱离原来的籍贯,并且归化民若是在大明犯罪,则会罪加三等。

    这个选项罗德一看就直接pass。这不就纯纯花钱给自己找罪受吗?

    罗德实在是想不明白,还真有人想要这狗屁的归化民不成?

    事实上还真樱那些被东印度公司从非洲漂洋过海运过来的黑叔叔们,就为了一个归化民的资格,那是盼星星盼月亮,就盼着自己能够熬到这一啊!

    人民的获取门槛相比归化民一下拔高了很多。

    在大明乙等及以上城市内拥有一套已经彻底买下来属于自己的中型及以上住宅。且最近三年时间在大明居住超过一年半,并且无任何犯罪记录。

    人民相比归化民,算是个人。拥有最基本的一些权利,但无法享受到大明的教育、医疗等。

    最后一档公民,要求在成为人民后,五年内平均每年为大明投资超过十万两白银,或是在大明拥有价值一百万两白银及以上的产业,并且在成为人民后的五年时间内,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即可成为公民。

    罗德算了算,想要成为公民,最少最少需要整整八年时间。

    正在感慨入籍之困难的罗德,突然间看到了最下面的一个条款。

    若为大明提供各类发明、创造或是机械、工具图纸者,经由东厂、内阁以及陛下认定,且生产、实践后并无问题者,可根据提供的图纸重要程度,直接成为人民或公民。但在六年内,若拥有任何一条犯罪记录,将会被剥夺户籍,驱逐出境。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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