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朝廷命官,虽然丁罗他们当时没有亮明身份。然后击杀护送的士兵,这在朝廷的律法上,就视同造反。
而且秦朗想的是,奚云写这封报告的时候,是一个月前,而自己读到这封报告,事情已经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内又发生了哪些变化,新任的邓州牧是如何应对的,有没有把巡捕抓起来,这些都是秦朗需要考虑的事情。
这件事主要矛盾焦点在火枪队和巡捕那里,秦朗觉得既然当时对方没有亮明身份,又持刀硬闯,火枪队开火是没有问题的,设立火枪队的原因就是保卫南阳嘛。
所以火枪队的人要保,巡捕也要保,至于朝廷想追责就追,想罢自己的官就罢,反正也是要跟迟国公翻脸的。
于是秦朗很快开始写回信:“涉事巡捕和火枪队应该已经逃逸,通缉即可,我想这些人应该已经逃离南阳,无需追捕。如果朝廷问责,本官一力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