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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我的契约新娘秦良玉 > 第157章 归海一刀

第157章 归海一刀(1/3)

    (哎!不心又写了颜色文,被沈盒了,只好两章合一章。)

    黄昏渐暮,落日搂着余晖,洒于田园道。

    远处山歌悠扬婉转,田间蛙噪蝉鸣,为这片古朴的地添加一抹趣味。

    世间如此美好,可来自“至暗时代”的李弘贞,却无心去欣赏。

    据日游神所述,雇凶之人要请的杀手可不止一两个,而是一大群。

    如此大手笔的布局,李弘贞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不是准备灭掉某个世家大族,就是要制造一场惊大案。

    他是心里装着民族大义的侠士,而非为了利益敢践踏一切的冷血杀手。

    假如这场行动要他参与灭门、还要他杀掉那些无辜的老幼妇孺,他自问下不了手。

    想了想,决定还是等到时和雇主见面,了解清楚情况再吧。

    如果真的要做违背良心的事,大不了摸鱼。

    快到家门口时,看见元魁在隔壁张大爷家,教狗娃读《千字文》。

    “地玄黄,宇宙洪荒...”

    狗娃问:“你读的这些,每个字都会写吗?”

    “会啊,看着,婶娘是这样教我的。”

    完,元魁就用树枝在地上写出地二字,又把这两个字从甲骨文、金文、秦篆、到隶书的每种书法都写出来。

    狗娃一脸懵逼:“你写的字,怎么像个人呀?”

    “本来就是人头上顶着啊!”

    “那地怎么像山和树。”

    “婶娘曰:地,从也,上古时期的土地,可不像现在到处是房子,除了山,就是草木。”

    “哦哦...我明白了!仔仔,你婶娘好厉害,好有学问。”

    “那必须的,我婶娘文武双全,比我阿叔还厉害,我现在可崇拜她了。”

    门外偷听的李弘贞哭笑不得。

    臭子,你亲叔不配你崇拜对吧?

    本以为侄子跟着潘云瑶相依为命,应该是个爱偷别人东西、自私自利、难以教化的坏蛋。

    可这几个月相处下来,却发现他是个孝顺的孩子。

    有次李弘贞问他,为什么要去偷秦良玉的钱。

    元魁,因为那看见婶娘正在体罚叔,偷她的钱是为了给阿叔报仇。

    李弘贞听后很是欣慰,跟元魁解释,阿叔和阿婶从到大都是这样子相处的,打是情,骂是爱。

    正因为元魁的乖巧懂事,情商高、学习能力又强,李弘贞才迫不及待要让他早点开蒙。

    大户人家的孩子,在刚满三岁的时候,早早就请教书先生到家里启蒙了。

    元魁今年才五岁,还达不到“蒙馆”的招生条件。

    (明朝官办学校的招生年龄是七岁)

    如果送去没有年龄限制的私塾上学,每日接送孩子也是相当不方便。

    思前想后,最终还是让秦良玉来当老师。

    这样做既可以扶贫,也不用接送孩子,李弘贞也能跟着学习,可谓一举三得。

    在门口拴驴子期间,又听见屋里两个女人在聊闺房话。

    “我只是稀罕大嫂的脸蛋,我相公却我好色?”

    “叔没错啊,每次洗澡你帮我堵门,你哪次不是流口水干瞪眼,还不好色?”

    “大嫂确实长得好看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怎么能叫好色呢?”

    “不对!你这是病,若不治,恐酿成不良癖好。我听长期不近男色、又常年跟女子厮混的人,久而久之,就会变成磨镜娘。更有甚者,会干出颠鸾倒凤的勾当。我可警告你啊,不许对我有非分之想。”

    “莫莫啦!简直没法聊!我才没病,也不好色,打死我也不会做磨镜娘。”

    “嘿!骚蹄子,还不承认自己好色。我问你,你得老实交代。第一次瞧见叔那啥,你作何感受?”

    “当时我摔了一跤平他身上,稀里糊涂扒了袴子...然后我就...”

    “第二次呢?”

    “第二次给他疗伤,不慎将袴子撕开大口子,当时他浑然不觉,我便忍不住多瞧了几眼...”

    “第三次呢?”

    “当时乌漆嘛黑的看不清楚,不过我那个了...”

    “那行周公之礼,你又是作何感受?”

    “啊!我不知道...就很不得劲。”

    “看来我之前猜得没错,女人哪个不思春呀?本来你对男色是蠢蠢欲动的。可叔那个糙爷们不懂得心疼女人。而你本来就不稀罕他,也不愿意迎合他,故而造成你俩对周公之礼愈加失望,但是你又克制不住情窦初开,便把貌美如花的我当成倾慕对象。”

    “听大嫂一席话,我好像明白自己咋回事了?如此来,我本性是好色的...”

    “你这是身在局中不知局,未免你成为磨镜娘,劝你还是和叔好好培养感情吧。”

    此时门口的李弘贞一脸阴沉。

    大嫂,我谢谢你啊!

    老夫还不想谈恋爱,再作妖就把你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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