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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红楼群芳谱 > 第1817章 七杀罪

第1817章 七杀罪(2/3)

    在知晓薛蟠和王家子的那件事后,自己就想不到会前往顺天府走一走。

    更不会想到如今的这件事。

    事情入微,对淳峰没有什么好处,对另外一些人,却有别样的好处,当得一礼。

    淳峰,忠岳兄。

    他的性情是令人敬佩和敬叹的。

    也是极其令人佩服的。

    做常人无法做到之事。

    做常人无心为之之事。

    ……

    为官!

    为民!

    忠岳兄正在为之,正在贯之,自己……不如他!

    仕途名利于忠岳兄,多虚妄。

    然!

    若是让自己同淳峰一样为事,自己……难以做到。

    淳峰所求,是最公正无私的法道。

    一切依法而定。

    一切依法而行。

    法道之上,纵然圣人天……,心中一禀,看向淳峰,又是拱手一礼。

    知所为,而难为。

    知所想,而难为。

    ……

    那就是许多人的不同。

    为官一任,牧民一方,法道定要掌握的,忠岳兄好像已经将国朝正法律例背诵大半了。

    啧啧。

    那可是有四五十卷之多。

    律文四五百条!

    附属律例达一千多条!

    自己也在记忆,目下所得不过一小半。

    以自己的记性,加上接下来的时间,通读记下全部的《大楚律例》……也不难。

    背诵律例,不难。

    天下间,许多人都可做到。

    许多官员都做过那样的事情。

    关键不在于背诵。

    而在于施行。

    忠岳兄的性子,若到地方,倘若真的依从国朝律例一一刚正不阿的板正施为。

    也……也非一件好事。

    “嗯?”

    “文清兄,会有什么问题?”

    “依法行之,有条有理,犯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无辜者,得到应有的安稳。”

    “如何有问题?”

    “……”

    淳峰也喝了两口蛋花汤,今儿的汤不错,听小吏所言,是用大骨头熬煮八个时辰以上了。

    从昨儿就开始熬煮。

    的确好喝。

    也不贵!

    依法行之,公正公平,双方谁都不会有意见,而且,如何会有意见呢?如何会出问题呢?

    “……”

    听着身边二人所言,秦钟端着饭碗,细细用着饭。

    天地间,任何事情,任何道理,任何处理……欲求公平,多难,欲求彼此皆大欢喜,更难!

    “忠岳兄可知七杀罪!”

    看向淳峰,刘东武语落一事。

    “七杀罪?”

    “自然知晓,那是国朝律例中关于杀人罪的七种论述总概!”

    “分为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淳峰一一应语。

    七杀的罪名,自己早早就知道,是关于杀人罪的划分,自秦朝以来,多有概述,千年来,逐步完善,还是较为详细的。

    “如此。”

    “今有一人,偷盗一物,慌乱而逃,路欲拦阻之人,杀之。”

    “其后,此人被擒拿。”

    “那么此人是何罪?”

    “……”

    刘东武再道。

    “此人有偷盗罪!”

    “还有七杀中的故杀之罪!”

    “按律,当斩!”

    “……”

    淳峰熟练的回应着,这种刑名之事太小了。

    “但是,在判案的途中,又有人所言那人是慌不择路之下,随意挥动手中的刀,将人杀了!”

    “所以,又该如何判处?”

    “……”

    刘东武再道。

    “若是明证为真,那么,除了偷盗罪外,还有七杀罪中的过失杀人罪!”

    “依从偷盗的财货多寡,给于判处杖责乃至于流放三千里的处罚。”

    “依从过失杀人罪的赎金之法,缴纳赎金。”

    “两者并之!”

    不难。

    淳峰再应。

    “然,在审案的过程中,发觉那人偷盗的乃是一些吃食之物,所为乃是多日不曾用饭的老母,还有年不过一二岁的子女。”

    “若然判处罚金还有杖责,结果……其人身子弱,不小心死了。”

    “又该如何?”

    “其剩下的老母又该如何?”

    “被其过失所杀之人的家里又该如何?”

    “……”

    刘东武再道。

    “……”

    “这……。”

    “国法是国法,国法不容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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