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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7章 刘焉代汉称帝(1/2)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一月初七。

    刘焉直接采用夏国的日历,令基层官员推行全国。

    日历这东西,表面上并不触动任何阶层的利益。

    因此。

    即使它是夏国来的,也是顺利推行下去了。

    一月十七。

    刘焉推行了十一种生产工具。

    这些工具,有些是大汉朝已经有的,但并未得到普及。

    更多的则是众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士子们立即就对那些工具进行了围观,并得意洋洋地将其原理公布了出去。

    【踏碓】

    脚踏式舂米工具。

    【石磨】

    磨制面粉的工具。

    【水力大锤】

    用水注入一个悬挂的容器中,利用滑轮和绳索吊起另一边的大铁锤。

    当盛水的容器达到最底部,容器底板的开关被特制机关打开,容器中的水立即从容器底部自然下落。

    容器变轻,使得绳索相连的大铁锤重重落下。

    【水力房】

    修一条专用水道,用水力推动水车。

    将水车的动力引入水力房,再用一些机关巧妙转化,使得这种动力可以用来带动石磨,打铁,打碎矿石,榨油。

    【脚踏式轮船】

    等等。

    最神奇的是“码头轨道车”。

    当这种载货车辆出现在码头上面,许多士子都跑到上面去坐稀奇。

    事实上。

    这些工具,早已在夏国普及开了。

    不过。

    只过了一个晚上,那条用作示例的轨道上面的铁皮,就不知被谁撬走了。

    又过了一个晚上,两条木轨也被人拆走了。

    刘焉大怒,让刘璋出面调查贼偷。

    刘璋很快查出真相,乃是码头上的驻军军官监守自盗!

    刘焉下令,处死盗窃者本人,并诛其三族!

    能在刘焉麾下当官的,都是有背景的。

    盗窃轨道铁皮的军官名叫田雄,出身于齐鲁田氏。

    齐鲁田氏就是战国时齐国的田单一族,在战国时就已庞大无比。

    到了现在,齐鲁田氏约有六七十万人之多。

    刘焉的命令还未传出王宫,就有两名田姓妃子向刘焉求情。

    紧接着,七名田姓官员上书求情。

    又过一,三十几个大家族为田雄求情。

    到了这一步,已经脱离了事情本身,而是变成了刘焉与世家豪族的一场政治博弈。

    刘焉向谋士们问计,大半谋士沉默,半推诿,许攸表示反对。

    许攸的反对理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刘焉顿时明白。

    他的谋士全都站在了世家豪族一边,联起手来想要给他一个难堪。

    刘焉心中非常愤怒,却只能低头认输。

    最终的处理结果是:

    田雄被杖责三十,罚款10万钱。

    但是!

    刘焉岂能就此甘心?

    他针对这个案子,提出了汉律太过宽松的问题。

    然后,刘焉拿出夏国的律法,打算在夏国律法的基础上改出新的汉律。

    夏国建国之时非常匆忙,根本没有时间制定自己的律法。

    为了让国家有法可依,赵云当时的指示就是暂以秦律为准,并让许定等法家门徒按情况修改。

    许定等人参照商鞅的思路,以【王在法上,人在法下,无所不包】为原则,对秦律进行了全方位的修改。

    秦律中的割耳、削鼻、斩脚、剁手等残害身体的肉刑,均被废除;贬为奴隶、罚做城旦等惩罚方式被修改,改成不同年限的劳动改造。

    秦律共佣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等十八个方面的律法,合计三百多条。

    夏国律法在秦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细化,产生了《田律》、《商律》、《税律》、《钱律》、《兵律》、《军律》、《出版法》等25个方面的律法,合计315大条1568条!

    一年时间下来,夏国的律法已经相当完善,并且适用性极强。

    刘焉让人修改夏国律法,还规定要在他登基之前拿出来,摆明了想要直接套用夏国律法的意图。

    世家豪族顿时就慌了。

    夏国的《田律》之中明确规定:

    一切田地山林河湖,尽归国家所樱

    禁止私人对其进行买卖。

    禁止私人占有过量的土地资源。

    本人去世以后,其土地在一年后收归国樱

    夏国的《钱律》规定:

    任何私人不得铸币,不得放贷。

    违者抄家,家人连坐。

    夏国的《税律》规定:

    任何人均需缴税。

    其中有不少就是针对富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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