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民主政权在人员组成上采取的制度。
是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具体体现。对于孤立顽固势力,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打败日本侵略者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三三制的规定,在政权机构和民意机关的人员名额分配上,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代表和联系广大小资产阶级的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开明绅士的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
为防止地主豪绅钻进政治机关,规定基层政权的成份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变通。
这一制度对团结抗日、推动全国的民主化,反对国军一党专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文中的日汪密约是1939年12月30日,汪伪和日本侵略者缔结的卖国密约。
包括《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和《调整日支新关系原则》《日支新关系调整要项》《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附件》等三个附件。
其主要内容是:承认伪满洲国,日、“支”、“满”“三国”提携;定蒙疆(当时的绥远、察哈尔两省和山西省北部)、华北、长江下游和华南岛屿为“日支强度结合地带”,由日军长期占领;汪伪政府自中央至地方都由日本顾问或职员监督;汪伪军和警察由日本供给武器并加以训练;
汪伪政府的财政经济政策和工农交通事业由日本控制,一切资源由日本任意开发;禁止一切抗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