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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我的亮剑后勤生涯 > 第十八章 李大团长的嘉奖令!

第十八章 李大团长的嘉奖令!(3/3)



    从来没有硬性的规定。

    三五十个人,也可以是一个步兵团,三五百人也是,三五千,甚至再多一点,哪怕规模堪比华北方面军,也可以是一个团。

    同理。

    上级加强给一个团的兵力,也从来没有限定过数量,是营级部队就没问题。

    根据合同条款理解,只要是以李云龙为首的独立团团部能指挥的动的部队,那就符合买卖条件,莫老板就会承认打出来的战果,并支付价码。

    等大半年之后,独立团成长为一个堪比欧美列强主力团的大团,那时候,上级也会知道这份买卖合同。

    而莫老板也多次明里暗里表示,

    就算他们把鬼子天蝗砍了,甚至活捉了回来,也是按规定价格付款,概不拖欠,绝不迟到。

    也多次明示,

    今后会有坦克,飞机,重载卡车等等。

    确实。

    赵刚点点头:

    是时候,咱们独立团的指挥能力,要加强了。

    在团部组建一个参谋部,刻不容缓。

    对。

    李云龙点头:

    作战参谋,后勤参谋,炮兵参谋,情报参谋,工兵参谋都不能少。

    从现在就开始着手准备,旅部过来的那五个军官干部,除了下方到营级部队的三个人之外,剩下的两个就作为参谋部的种子吧。

    我赞同!

    赵刚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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