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持久战》(全文) 二(3/3)
至于全胜或全败,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一则敌强我弱之原来状况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二则由于我之坚持抗战和坚持统一战线的努力,更加造成这种相对的形势。拿原来状况来说,敌虽强,但敌之强已为其他不利的因素所减杀,不过此时还没有减杀到足以破坏敌之优势的必要的程度;我虽弱,但我之弱已为其他有利的因素所补充,不过此时还没有补充到足以改变我之劣势的必要的程度。于是形成敌是相对的强,我是相对的弱;敌是相对的优势,我是相对的劣势。双方的强弱优劣原来都不是绝对的,加以战争过程中我之坚持抗战和坚持统一战线的努力,更加变化了敌我原来强弱优劣的形势,因而敌我只限于一定阶段内的一定程度上的胜或败,造成了持久战的局面。(三三)然而情况是继续变化的。战争过程中,只要我能运用正确的军事的和政治的策略,不犯原则的错误,竭尽最善的努力,敌之不利因素和我之有利因素均将随战争之延长而发展,必能继续改变着敌我强弱的原来程度,继续变化着敌我的优劣形势。到了新的一定阶段时,就将发生强弱程度上和优劣形势上的大变化,而达到敌败我胜的结果。(三四)目前敌尚能勉强利用其强的因素,我之抗战尚未给他以基本的削弱。其人力物力不足的因素尚不足以阻止其进攻,反之,尚足以维持其进攻到一定的程度。其足以加剧本国阶级对立和中国民族反抗的因素,即战争之退步性和野蛮性一因素,亦尚未造成足以根本妨碍其进攻的情况。敌人的国际孤立的因素也方在变化发展之中,还没有达到完全的孤立。许多表示助我的国家的军火资本家和战争原料资本家,尚在唯利是图地供给日本以大量的战争物资15,他们的政府16亦尚不愿和苏联一道用实际方法制裁日本。这一切,规定了我之抗战不能速胜,而只能是持久战。中国方面,弱的因素表现在军事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虽在十个月抗战中有了某种程度的进步,但距离足以阻止敌之进攻及准备我之反攻的必要的程度,还远得很。且在量的方面,又不得不有所减弱。其各种有利因素,虽然都在起积极作用,但达到足以停止敌之进攻及准备我之反攻的程度则尚有待于巨大的努力。在国内,克服腐败现象,增加进步速度;在国外,克服助日势力,增加反日势力,尚非目前的现实。这一切,又规定了战争不能速胜,而只能是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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