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户世代当兵,民户世代务农,匠户世代从事手工业,特点就是轻易不准转行改业,便于管理。清军入关之后,大体上承袭了这套奇葩制度,只不过把户籍种类变成了民、军、商、灶四类,其中灶籍类似匠户,商籍则是新增类别,或许是因为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口越来越多。
但无论如何,这种户籍制度对人身限制很大,而且对谋生非常不利,失去土地的农民无法转业成为工匠,只能充当佃农,甚至成为流民。因此,此次县政改革广布德泽,将所有百姓户籍简单合并为民、奴二籍,凡有自由身者,俱为民籍,任由从事百业,卖身入官绅富豪之家为奴者,订为奴籍,由官府换给文契,主人需确保奴籍之人身安全,奴籍之人若是死亡,主人须到县自首,请派仵作验尸,以证清白。奴籍之人将来若被主人开恩释出,或以钱财自赎,则恢复民籍。除此以外,百姓在当兵期间转为军籍,一旦除役回乡则恢复民籍,军籍不再世袭,而百姓犯罪入狱,则转入罪籍,若刑满释放,也恢复民籍。
户籍之外,田土商业也是这次改革的内容。朱元璋时代,大明曾经编制鱼鳞册来登记土地的产权。但相比黄册,鱼鳞册的完善程度要差一大截,有些地方甚至从来没有编制过鱼鳞册。这次浙江的县政改革试点,也没有立刻大规模重编鱼鳞册,而仅仅是在杭州、嘉兴和湖州三府进行了编造,因为实在没有那么多人在全省推校不过,按照计划,今后将以每年一、二府的进度推进,在五年内完成全部的鱼鳞册编造。
另外,新的政策增加了“市镇地区”的概念,凡城廓内的区域、城下近郊的町区,以及被编列为盛镇的地方,都登记为市镇地区。市镇地区无论是需要扩张还是退居还耕,都必须报县批复,不得擅自更改。很显然,这个概念照搬了现代的“城市用地”,目的在于限制县城和市镇无序扩张,侵占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