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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接连暴击:离个婚,我TM负债了?(2/4)

新他坑我,买房这笔钱不是我借的,这不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债务应该是属于葛淮新一个人的……”

    “杨律师,你快帮我……”

    “……”

    随着王晓晓乱了分寸,法庭内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肃静!”

    “请原告保持冷静!”

    又一声锤响。

    看到王晓晓情绪又一次失控,审判长不得不出声警告。

    而作为她的委托律师,杨可玉也不能坐视让她这样自乱阵脚。

    不过……

    在看过沈清拿出来的那份借款合同后,杨可玉也沉默了。

    除非王晓晓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份借款合同有问题或者无效,否则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没有办法。

    虽然这850万是葛淮新找葛树德借的没错,王晓晓也确实不知情,可这并不意味着,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可问题是,借款合同上还特地写明了,葛淮新借这850万的用途就是用于婚后他和王晓晓买房。

    而通过沈清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据,也确实证明了,这850万并没有用到其他地方去。

    看这样子,对方是早有准备。

    不是指这个离婚的案子,而是在他们结婚或者买房之前。

    否则。

    正常情况下,大部分父母支持自己的儿子买房,都不会特地签什么借款合同。

    杨可玉有些无奈。

    光是这一步,即便他们最后胜诉了,也占不了什么便宜。

    分房子?

    先把这笔钱还清再说吧!

    而今天葛树德出现在这里,并不仅仅是以被告家属的身份,更是以他们夫妻二人债权人的身份。

    “不对…这不对……审判长,我要举报,葛淮新连同他父亲转移财产,他父亲当时卖房的钱只有五百多万,而他自己有没有那么多存款,所以不可能有850万借给葛淮新,其中至少有两三百万是葛淮新偷偷转给葛树德,再让他借给我们卖房……”

    在确认那85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之后,王晓晓忽然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反击”点。

    杨可玉微微皱眉,迅速思考了起来。

    而此时。

    听到王晓晓的这番话,被告席上的沈清却是微微一笑,拿出了一份之前进行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时间是葛淮新和王晓晓结婚前。

    葛淮新把自己多年工作攒的那些钱,全部赠予了自己的父亲葛树德。

    对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葛淮新有完全的处分权。

    别说是婚前,哪怕是婚后,葛淮新把这些钱赠与葛树德,王晓晓即便作为妻子,也没有半点干涉的权力。

    因为他这些年的工作收入,是婚前所得,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还是那句话。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来呢!

    葛树德和葛淮新只是准备把卖房所得的那部分房款写到借款协议里面,不过在叶向阳找沈清帮忙检查自己试着起草的那份借款合同时,了解情况的沈清又提了个建议。

    既然有备无患了,为何不一步到位?

    于是,就有了那个赠与合同的出现,以及最终借款金额的变动。

    就是这样。

    叶向阳和沈清两人,一人一个建议,在不经意间把王晓晓本来很完美的谋划,直接给搞废了。

    如果王晓晓知道这些,怕不得生撕了他俩。

    可惜她现在已经自顾不暇。

    此时。

    王晓晓把最后充满希望的目光望向了杨可玉,奈何对方也只能冲她叹息摇头。

    现在坚持离婚的话,对她来说,没有半点好处。

    “审判长,我们申请调解。”

    偷偷和王晓晓商量了下,杨可玉替她说出了这个决定。

    “原告王晓晓,这是你的想法吗?”

    “对……,审判长,我觉得我和葛淮新还没有到不可调解的那一个地步,或许可以再协商一下。”

    王晓晓慌了。

    一想到这样离婚,自己就要背上巨额债务,王晓晓真的无法淡定。

    即便是最好的结果,也是债务和离婚分割的财产相抵消。

    她是不用负债了,可最后的结果却跟净身出户没差别,想想她这小半年来为了讨葛淮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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