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可以把兔子的被逼无奈,解释成自愿选择。
可以把兔子的被剥削,解释成奋斗精神。
它用森林法典,给兔子量身定做了一副枷锁。然后在兔子告到森林法院的时候,深明大义的告诉兔子,是兔子自己,亲手把枷锁的钥匙交给了它。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代入兔子。”
方晴看出了姐妹的情绪变化,笑着宽慰:“你又不是兔子。”
童丹撇嘴,“少来。我可没资格当狮子。”
“那你起码也是狼吧。”
“狼?”
方晴抽出两张纸巾,擦拭桌面沾上的油渍,“狮子通过物权法与合同法,成了森林里最富有的动物,但没多久它就觉得直接管理那么多兔子,太累了。
于是,它找到了森林里的狼群。
狮子对头狼说:我把我的庄园承包给你。你每年给我上交1万斤胡萝卜。剩下的,都是你的。庄园里的兔子,也都归你管。”
童丹欲言又止,不过没有打断。
方晴将擦完油渍的纸巾放在一边,“头狼很高兴,迅速签了合同,从此,监工的角色就从狮子变成了狼。
狼为了交够1万斤胡萝卜,并且自己还能剩下点,肯定不能再延续狮子之前的管理模式。
于是狮子庄园迎来了新的改革。
原来兔子每天干12小时,现在变成了要干15小时。
原来每天给3根胡萝卜,现在给2根。
谁干得慢,狼就直接上嘴咬。
兔子们很快苦不堪言,它们开始怀念起狮子当老板的日子。虽然也苦,但至少狮子不咬它们。
于是水深火热的兔子们又去找狮子哭诉。
狮子摊开爪子,一脸无辜:这可不关我的事啊。我跟狼签的是承包合同,它只是我的合作伙伴,不是我的员工,它怎么管理你们,是它的内部事务。你们应该去找狼啊。
兔子们紧接着去找狼,狼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合同是我跟狮子签的,你们算什么东西?不想干就滚!
兔子们又去找大象法官。
大象法官看了看狮子和狼的承包合同,又看了看兔子和狼之间的劳动合同,最后说:根据法律主体独立原则,你们的雇主是狼,不是狮子。你们和狮子之间,没有法律关系。有事,你们只能告狼。
告狼?谁敢?
于是脏活累活,得罪兔子的活,都让狼承包了。
兔子们恨透了狼,天天骂狼。
而狮子,在它的山洞里,一边吃着狼上贡的胡萝卜,一边读着报纸。报纸上写着一篇社论,标题是《论狮子大人的慷慨与仁慈》
童丹走神。
“所以......法律只是、工具。”
方晴喝了口水,“法律,本质上是一种知识。
知识,肯定是工具。
可法律。
那么森严。
那么庄重。
怎么能一样呢?
而听完这个故事,似乎就是一样。
“兔子真是可怜,被狮子要的团团转,最后甚至还怀恋起狮子,仇恨全转移到了狼的身上。”
童丹念叨,“很多当事人,是不是也和兔子一样,根本弄不清自己的仇人?那你们作为代理律师,是不是会很痛苦?”
“律师的职责,只是对付狼。”
童丹哑然失笑,拿起啤酒瓶,“真不喝?只来一杯?”
方晴摇头。
“来例假了?”
方晴横了她一眼。
“拉倒。”
童丹继续自酌,大彻大悟般叹气。
“我现在算是彻底明白了。哪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森林法典就没有善恶之分,和刀子一样,落在变态手里,会杀人,落在医生手里,能救命。如果没有森林法典,兔子连和狮子对抗的理论上的机会都不会有。森林法典在理
论上给了兔子一把能捅向狮子的武器,不过对于狮子那边来说,其实同样如此。
并且狮子得到的武器更先进,更全面,更丰富。
它可以用高昂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知识成本塑造成一道墙,直接把99%的兔子挡在门外。然后利用制定权,设计一套对自己最有利的游戏规则。再拿复杂的法规条文把黑的说成白的。最后,用公司法、合同法,把自己
包装成一个与罪恶无关的、干净的最终受益人。”
童丹越说越流畅,也越说越“豁然开朗”。
兔子手里,只有一把生锈的小刀。
而狮子手里,是飞机,是大炮、是航空母舰。
这种斗争,压根不在一个量级,甚至不在一个维度,怎么赢?
因此。
人类丛林那么多的魔幻现实也就可以解释了。
一个农民工,讨要几千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