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文体应是受西周前期“诗”与“文”影响下产生的“合体”。《周易》一书里出现的“判词”,是有诗体式转向说理式文体。《周易》里的“判词”如:“吉”、“凶”、“无咎”、“厉”、“元吉”、“亨”、“利涉大川”等。这些出现在《周易》文章里的“吉凶”词语,我们称为“判词”,是因为它们是在《周易》文章所论说事理中,所起着判定正确与否的结论。《周易》里的“判词”,所起的作用是判定所论事理的正确与否,可行与否的结论。而不可理解成如《红楼梦》里所给出的那些人物命运的“判词”。《红楼梦》里的判词,是对部分主要人物结局的一种隐语(或“隐喻”)的总结。那些“隐语”不过是所认为冥冥之中命运注定的结论。如《红楼梦》里对薛宝钗、林黛玉的“判词”是: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从这些隐喻的诗句里隐藏着薛宝钗、林黛玉的命运注定。总之,《红楼梦》里的“判词”类似于秦汉时期的“谶纬”东西。所以《周易》里的“判词”,不要与《红楼梦》里的“判词”相提并论就是了。
我们如果再把《周易》“渐”篇里那些“吉凶”判词去掉,再来读读这篇文章的感觉。
《渐》
鸿渐于干,
小子厉,
有言无咎。
鸿渐于磐,
饮食衎衎。
鸿渐于陆,
夫征不复,
妇孕不育,
利御寇。
鸿渐于木,
或得其桷。
鸿渐于陵,
妇三岁不孕,
终莫之胜。
鸿渐于阿,
其羽可用为仪。
这样看来,《渐》去掉“判词”无疑就是一首诗,不比《诗》里的诗歌逊色,更有诗之韵、诗之美、诗之意。《渐》同样以诗之手法,每段用鸿来起兴。这《渐》去掉“判词”,就是一首诗,变成了一首夫妻别离之情的诗。如《诗》里的《鸿雁》一诗,是抒发诗人的情感,其意变成了含蓄美。若加上“判词”就变成说理的文章,就成了判断推明事理的理论文章了。《渐》篇虽是讲述夫妻别离的故事,但这故事是明快向上的格调。通过对一对夫妻的夫征妻守,以鸿雁句句的起兴,更加深文章的艺术感染力。《渐》通篇没有哀伤,没有愁怨。作者通过夫征与妇守故事叙述,揭示出一个道理,夫妻别离,是为了保家卫国,也是守土有责,是应尽的义务。这不同于《诗》里一些单单描述别离之苦的爱情诗。此文的作者通过优美如诗的语言,讲述了保家卫国做出奉献精神的道理。并欧歌了默默守望在家乡的那位妻子的高尚情操。如同当今流行的那首“十五的月亮”歌曲,所唱出的政治含义。
《周易》里有很多如诗之句,及如诗之文章。我们认为《周易》文章句子并不难懂,也没有什么神秘可言的。《周易》里一些文章句子是接近《诗》里的诗歌风格与写作手法,甚至比《诗》里的一些诗还易懂。我们就是要通过《周易》与《诗》里的诗歌来对比,寻找出《周易》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