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合议庭在休庭期间,进行了充分的合议。本院认为,刘大权和王明先已经尽到了同泳人的责任。二被上诉人在本案中没有过错。原审法院没有判决二被上诉人承担责任是正确的。但原审法院判决第三被上诉人大圣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承担责任过小,故此判决如下:,撤销原一审判决。
二,大圣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上诉人各项损失人民币八万元整。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闭庭!"审判长赵梅敲响了法槌。
“一条人命,难道就值八万块钱吗?我不服,我要申诉。"葛天喜的儿捶胸顿足,表达着他的不满。
"庭审结束,请各位当事人签完字后,自觉离开法庭。“一名法警走过来面带怒意地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