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用宦官监军比表面看也很不错,可问题是太监无军事常识,又因为身处深宫,对于战场局势常常缺乏判断能力,而且这些人贪腐成性,经常向前方将帅所贿,自然也不在林敬的考虑之中。
当然,这也是因为一些时代因素所造成的问题,毕竟在冷兵器时代里,不存在真正超越个体能力的作战方式,因此指挥者能做的事情其实很有限,而庞大的军队终究需要分别控制,这就给私兵形成了空间。
在摈弃了这两种监军制度后,林敬反复思考了许久,他结合了后世的军事制度,决心将抗虏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独划分出来,在抗虏军将领层级之上形成一个新的都督府。
在新的抗虏军都督府中,林敬决定设置参谋司、军情司、军械司、军法司、军需司以及总务司。
其中参谋司便是将目前抗虏军的参谋制度全面施行,从而尽可能地将策划权归拢到参谋司,仅仅只留下决策权给军事主官,从而减少决策的漏洞;
原本军情司跟军情处的地位发生了重叠,但是由于抗虏军只是目前林敬手中掌握的唯一的一个军,将来或许还会有新的军,到时候就不太适宜,因此最好是每个军中都有单独成立的军情司,负责一部分军事情报工作。
至于军械司则是直接对接枪炮厂,负责所有新式火器的采购,包括一些其他兵器的添置,并且还需要负责新式武器在战场上的使用报告,督促完成改进。
军法司则是负责所有军官和士卒的司法、刑罚、审判、监狱事务。
军需司便是负责整个大军的后勤保障工作,这也是林敬相当看重的一部分。
至于最后的总务司,则是负责整个大军的所有士卒的军饷发放,个人功绩的评定,算得上这一次改革的头号部门,也是林敬必须要牢牢抓在手中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