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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租佃制本质(2/2)

  旧的租佃制,将不符合新的形势,将在解放了的佃户的进攻下,将走向灭亡!

    “但是,实际上,事情并不会这么简单,并不会按照这样的逻辑演变。”刘玄暗道!

    按照前世的历史经验,实际上的演变,将十分的魔幻现实!

    假设,某地主有地100亩。

    按照原来,种谷物,年可得200石。

    旧的租佃制下,50归地主,可得100石,市价值100两。

    另外的50,归佃户,100亩地,大约需要3户佃户,每户平均约333石(两)。

    佃户所得的33多石,仅够糊口、以及生育下一代的劳动力而已(可持续的提供佃户劳动力)!

    想过好日子,想都不要想!

    租佃制的本质,并非劳动产出(值),地主和佃户平分。

    其真正的本质,是地主为了让佃户活着、并且持续的提供下一代劳动力,所要付出的必要成本。

    333石,大约需要近17亩耕地。

    三家50亩,占比总亩数的50。

    当改种高产作物之后,只需极少量土地耕种粮食,就能供应佃户的口粮。

    比如种植番薯,亩产可以是谷物的二十倍。

    这个时候,支付给佃户的必要成本,就不需要近17亩耕地了,2亩足够了。

    三家佃户,顶多共6亩,即6。

    按照租佃制的本质的精神,旧的租佃制下的租子50,已经严重的不符合地主的利益了。

    站在地主的利益上,他们(极端的)想法,是6的土地种番薯,生产口粮,支付必要成本;让佃户去耕种其余的94土地,生产价值更高的作物,坐收渔利,全部占有!

    所以,反对旧的租佃制(租子50)的力量,恰恰是地主,而不是佃户!

    佃户反而是乐于维持旧的租佃制的!

    仍旧假设,某地主,有一百亩地。

    亩产棉花,可得净棉20余斤,市价24两多。

    一百亩,即240余两。棉籽还可以打油,其利倍。总价值上480两。

    若是按照旧的租佃制的分配方法,地主50,能得240两,所得虽然是种植谷物时的24倍。

    但是,这并不符合地主利益,不是地主的利益最大化!

    ……

    (这章写的脑壳疼,数据资料太难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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