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没想到咱们有闹翻的时候呀,既然闹翻了,那事情就不好办了。如果说明到方案不管签不签合同,不管怎么着都没事,但是一旦到方案的话,那怎么着都得按合同来。
所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何雨柱如果说一定要告我们的话,那我们这边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所以说我们如果说不给他钱的话,那咱们不签合同没问题怎么的拖都没问题,他也不敢和我们打官司。
但是现在我们是签的合同的,如果说扫除之后带着合同去告我们的话,那我们没有任何胜算,就算你把联邦大律师都给请过来,那我们也没有任何的胜算。
毕竟白纸黑字是签了合同的,这个赖不掉。
所以就像领导你说的这个报复的条件呢,是比较的让你感觉到痛快,但是这个事情呢,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之前呢是咱们答应的,也是咱们说好的,合同里面也约定好了说一页。在固定的时间内,咱们必须得把钱给人家,不给人家的话,那人家一旦拿着合同去法院那边打官司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