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候,陆铭坐在一颗大树旁,虎爹正在吃兔子。
吃饱喝足之后,陆铭起身,“走吧!”
虎爹紧紧跟上,生怕一不留神 陆铭又跑了。
……
……
一天之后,陆铭与虎爹进入了大兴安岭的边缘。
距离他三公里之外就是外兴安岭,他沿着大兴安岭一直向前,穿过那片树林,他们便彻底结束了这一旅程。
路上,陆铭问:“虎爹,你是跟我走还是跟我回去?”
“吼~”虎爹咬住他的裤子。
“松口啊!”‘陆铭赶紧拉了回来,就这么一块布了,你还咬。
咬没了我就得光着回去,到时候一点形象都没了。
“吼!”
“知道了知道了,跟着我,我带你回去!”
他是担心虎爹舍不得走,既然他不远千里也要跟着自己,那就带它走。
至于城市里让不让样老虎这种问题,都不是问题。
只要手续合法就行,就是麻烦了一点。
不过对他来说,倒是并不麻烦,回头找大兴安岭保护区的人问问,让他们帮忙弄一下就行。
自己可是帮助他们抓了偷猎者,这点小事情,他觉得对方应该是不会拒绝。
下午一点,陆铭和虎爹终于穿过了这片森林。
面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色原野。
而在森林和草原之间,则是有一条相当标准的柏油马路。
马路的左右两边,分别停着数十辆私家车、越野车,以及十几辆大巴车。
当陆铭和虎爹走出来的一瞬间,一群人纷纷从车上跑下来,大声欢呼:“路神、虎爹!路神、虎爹!路神、虎爹!“
陆铭一脸懵逼,这一群足有上百人的金发碧眼的老外,从哪来冒出来的?
他仔细看了看才发现,这群战斗民族的人,几乎都贴着国境线在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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