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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我有男朋友了(1/2)

    浣九九和杜明曦进小区时,浣母正在阳台上晾衣服,看见两个孩子回来了高兴的冲他们招手,杜明曦也热情的回应着。

    浣家和杜家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从前两人的父亲一起在政府上班,浣父文采好有才气,靠着一根笔杆子在单位很受重视,杜父有魄力有胆量,在90年代辞掉工作下了海。

    多年之后,世事变迁,原本当时风头无二的浣父逐渐平庸,而历经波折摸爬滚打几年后,杜夫做起了房地产生意,乘上国家快速发展的便车,近些年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两家在财富上的差距越拉越大。

    但是杜家一直珍视与浣家的友谊,主动维持着两家的关系,趁孩子们去清远玩的这两天,父辈也聚在了一起。

    杜母说,“九九的工作稳定了,小曦也经营了自己的事业,是时候考虑下他们的终身大事了!”

    她一向喜欢浣九九,总是叫杜明曦让着她,他们俩小时候打架,她都是帮着浣九九,有一次还拿着大棒带着九九追了杜明曦两条街。

    趁此机会,她提出,“九九跟小曦从小一起长大,现在姑娘大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得上我家那个傻小子?”

    浣母立刻说,“小曦这么青年才俊,哪有看不上的?”

    浣母知道,杜明曦从小就对九九好,杜母更是把她当半个女儿,再加上杜家的条件,不失为一桩好亲事。

    此刻她看着两人从楼下走来,俊男靓女的

    站在一起真是养眼,越看越觉得他们般配。

    饭桌上,浣母端出精心准备的杜明曦最爱吃的红烧肉、水煮肉皮和糖醋排骨,他嘴甜,将她夸上了天。

    饭桌氛围良好,女儿今天异常安静乖巧,也不跟杜明曦抢肉吃了,她便趁机提出了相亲计划。

    “小曦,九九,你们今年都二十二了吧?”

    “对啊。”杜明曦轻松的答道。

    “这日子真是一转眼就混过去了,你们年轻可能还不懂,时间宝贵,该做的事情就要抓紧时间做。像小曦,你就接手了你爸爸的茶楼是吧?”

    杜明曦心想,是啊我还把它改造成了酒吧把老顾客全吓跑了……

    “是啊阿姨,我现在也只能捡点我爸不要的生意做。”

    “哪里的话,你已经很优秀了!我们九九工作也稳定了,除了工作,你们还有什么别的想法吗?”

    杜明曦心想,我想交一百个女朋友一个月换一个……

    “阿姨,除了工作之外我还想去世界各地旅游,把看到的风土人情记录下来,写一本书,所以以后还要多学习一下叔叔的文采!”

    杜母拍掌一拍,“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们九九喜欢摄影,正好可以给你的书里配图啊!”

    杜明曦心想,可别再让她拍照了……

    “是啊,九九拍得可好了!”

    “真是绝配啊!”杜母感叹道,“我看,你们俩就在一起吧!”

    杜明曦一口红烧肉呛到了喉咙管里。

    浣母还在憧憬着,“你们从小

    一起长大,相亲相爱,我们两家的关系又这么好,以后两家变一家,那……”

    而一直过分安静的浣九九依旧淡定,仿佛置身事外一般,但她终于开口打断母亲,“妈,我有男朋友了。”

    浣母惊呼,“啊?九九,这么大的事怎么都没有告诉过我?”

    “他叫谢之桓,是我们公司的总裁,现在回美国了,等过几天处理好了工作上的事后就会回来娶我。”

    浣母愣住了,今天的女儿,带给了她太多惊喜。

    她乖乖巧巧的坐在那里,吃饭也细嚼慢咽,最奇怪的是,还居然说出等人来娶我这样的话?

    在她的印象里,女儿从小就被宠着长大的,长得又漂亮,从不担心得不到爱,反而不怎么重视这些。

    小学二年级隔壁班有个男生向全班宣布长大后要娶她和另外六个女生组成七仙女老婆团队,她听说后见他一次打一次,打得人家发誓终身不娶。

    初中她在班里当班长,跟她关系好的男孩当副班长,两人平时几乎形影不离,杜明曦嫉妒九九被“霸占”,回来瞎告状说她早恋,后来那个副班长还真跟她表白了,但她把人家大骂一顿,“我把你当兄弟你居然想占我便宜!”自此他们再不担心她早恋这回事。

    高中时她也曾喜欢过一个男孩,她总说起他幽默开朗,总是能逗她笑, 后来两人也尝试“交往”了几天,其实也无非就是经常一起散步做作业,但

    没过多久就嫌弃人家“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到了大学,习惯了优秀的她忙得不可开交,社团、学生会、绩点、考证,也正是这些让她幸运的被汉斯集团录用,也根本没有时间找男朋友。

    而如今,她的终身大事也终于有眉目了?

    对于浣母来说,女儿的意愿和幸福永远是第一位的,是不是自己想象中的人一点都不重要,看着她微笑着描述自己男朋友的样子,浣母也跟着高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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