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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六章 大汉阶级(1/2)

    穷人没有多少男女之分,只要有力气,都要到地里干活。他们几乎没有上衣,只有一块布遮着羞,有的甚至连布都没有,用一根稻草系着一片大树叶,就算遮羞。

    不少流民躺在地上,他们是平民,但是失去了土地,没了生活来源。又不想依附地主成为家奴,只好到处流浪。

    当然治安也乱,不时有郡兵巡逻。

    身穿红黑相间的披风,头上插有羽毛的羽林军,一点不顾及百姓们的感受,骑着马在道路上飞奔,带起无尽的泥土。

    流民,百姓见着这些羽林军都纷纷躲避,生怕被他们看不顺眼,挥手一刀,小命就交代了。

    只不过这些羽林军根本不认识刘协,一看就是冒充的。看来得整顿一下洛阳周边的秩序了,还有羽林军,一定要解决这种冒充羽林军的行为,否则朝廷的形象会受到影响。

    官道上不时有商队拉着货物往洛阳城中走去,也有拉着货物离开洛阳的商队,这些商队一个个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倒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刘协和潘颖骑着马,一边走一边看,一路上了解到不少信息。

    突然一些打扮奇怪的人,用绳子系住一群人的手臂,像拴蚱蜢一样拉着,向城中走。

    领头的怪人看到刘协盯着他们看,眼中露出警惕之色。看看四周,发现只有刘协二人,这才放松了下来。

    刘协皱着眉头,一边任由战马向前走,一边查看这些栓成蚱蜢一样的人。其中大多数衣着褴褛,面黄肌瘦,头发胡子成条状,估计是半年没有洗澡了。

    当然,也有穿着不错的,甚至看起来很漂亮的。

    “公子,救命啊。”就在刘协观察的时候,一串蚱蜢里面,突然蹦出一个人来,对着刘协高喊。

    这人身材高挑,长相不错,粉嫩色的皮肤凸显了她的健康。衣服有些脏,也有些破,不过质地不错,应该是丝绸制品。

    刘协看着这个呼救的女孩,心中有些不明所以。如果说这些是罪犯,可是他们中间没有罪犯的桀骜不驯。如果说他们是流民,但是其中又有家境不错的人。

    没有定论,刘协自然不会动手。

    “公子,这些都是野人,是押到城中出售的。”潘颖说道。

    “野人?”刘协认真看向这些人:“没有高颧骨,也没有浑身长毛,这不同我一样吗?怎么是野人?”

    “这些都是没有户籍,藏身与山野之中的野人。”潘颖说道。

    没有户籍,藏身于山野,这就是野人,这是什么逻辑?看来大汉的制度是该改改了,这些人身强力壮,完全可以投入生产,况且大汉朝地广人稀,根本不稀罕土地。

    “公子,救命。”女人被赶来的猎人拉扯着,离开刘协,只留下凄厉的喊叫在空中回荡。刘协也想救下这女人,但是救这一人又有什么作用呢,刘协要救的是天下人。况且现在这个样子,自己身边只有一个不会武艺的潘颖,而对面是身强体壮的猎人,自己出手,恐怕就不了人反而会惹来祸端。

    当然,刘协不出手,也不一定就不会惹来祸端。刘协的思想还停留在内城中良好的社会秩序里,以为这些人都是按照大汉朝的律法规定在做事,殊不知,这短暂的犹豫,给自己带来危险。

    猎人押着野人离去,刘协与潘颖信步向前,天色已晚,二人看看前后,居然没有村落。大汉朝地广人稀,就算洛阳这种富庶的地方,人口密度都不大,所以二人目光所及,并无村落。

    不过二人并不害怕,从成睾县开始,刘协几乎就与军队分不开,所以在野地里过夜,也不是稀奇事。

    找了一个地方,从战马上取下垫子,在周围撒上一些驱虫药粉,燃起几个火堆,刘协和潘颖坐在垫子上休息。

    皇族,贵族,士,农,工,商,奴隶,野人。

    刘协身为皇帝,属于皇族,自然处于社会的顶端。

    洛阳城中的那些达官贵人,自然属于贵族,他们是这个社会的掌权者,有权力剥夺别人的劳动成果。

    士族,是这个社会中处于中上位置的社会群体,他们上可到贵族,下可以沦为奴隶。士族拥有其他各类社会群体不具备的利器,那就是识字,被赋予有知识的人。

    农,是支撑大汉的主要社会群体,汉朝自汉高祖刘邦开始就非常注重农桑,各代帝王都会在三月农耕,显示皇帝对农业的重视。所以农民在这个时代地位相对较高,面对刘协这样的贵族,也可以直视,甚至嬉笑。

    工、商本是一体,是被人看不起的职业,比如刘备,别人骂刘备就是织席贩履之徒,表示对刘备的轻视。

    奴隶是没有人身自由的,但是好处就是有人给他们缴纳税赋。野人有自由,不缴纳税赋,但是没有户籍,谁都可以猎杀,可以贩卖。

    贩卖人口,原本是被禁止的,但是贩卖野人却是不被禁止的。董卓发家,其实很大程度是靠贩卖人口发家,当时刘协和潘颖就被董卓买到交州。

    流民,现在社会动乱,流民是一个大的群体,这些流民,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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