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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完美的阐释共犯(1/1)

    叶明一愣。

    林之瑶费了一天功夫,仅仅是为了邀请他入职?

    “可是昨天我已经被你们公司给pass了啊。”

    “林氏集团不是不要二本院校的吗?”

    叶明有点懵逼。

    “我们林氏集团是人才都要!昨天的面试官我已经开除了。”

    “只要你愿意来,我们公司热烈欢迎!”

    林之瑶诚恳的说道。

    要是昨天,林之瑶还觉得叶明是个人才。

    经过刚才的事件后,她已经认定了叶明是个天才。

    还是那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天才。

    “叶明,我有一个问题,如果你能为我解答,我愿意让出我法务总监的职位。”

    跟在叶明身后的李浩也站出来说道。

    “什么问题?”

    叶明对他法务总监的职位没有什么兴趣。

    但是对他提出的问题倒是有点期待。

    回答普通人的法律问题奖励一万。

    不知道回答法学博士的问题,会奖励什么。

    “就是刚才的案子,你能解释一下传统的主客观相统一共同犯罪理论和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理论吗?”

    李浩提出了他的疑惑。

    叶明一怔,原来是这个问题。

    “主客观相统一共同犯罪理论,要求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相统一。”

    “即是要求违法的主体适格、有主观犯罪故意、有被侵害的客体、实施了不法侵害。”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方面,才能构成共犯。”

    “但是这种理论存在一个问题。”

    “例如张三和李四去盗窃。张三望风,李四盗窃。成功盗取了价值一百万的珠宝。”

    “可是事后发现李四是未成年人。”

    “按照主客观相统一共同犯罪理论李四虽然实施了不法侵害,但是他是未成年人,主体不适格,不构成犯罪。”

    “共同犯罪需要二人以上,李四不构成犯罪,那张三就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李四盗窃的行为就不能归属到张三身上。”

    “而张三只是望风,自己没有实施不法侵害,也不构成盗窃罪。”

    “按照传统的理论,张三李四都不构成盗窃罪。”

    “这样的结论明显是不合理的。”

    “而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理论,则是将将违法和有责分开!”

    “先判断行为是否违法,再判断是否有责。”

    “还是以刚才的案子为例。”

    “李四盗窃,张三望风。张三为李四提供了心理上的帮助。”

    “李四盗窃本身是违法的。”

    “因此,张三和李四成立共同犯罪。”

    “这种违法行为可以归属到共同犯罪的每一个人。”

    “只是在追究责任的时候,李四是未成年人,有违法阻却事由,因此不构成盗窃罪。”

    “而张三就没有,构成盗窃罪!”

    叶明侃侃而谈。

    整个火锅店一片寂静。

    众人都还沉浸在叶明深入浅出的讲解中。

    共同犯罪其实非常复杂。

    就连法学博士李浩也是一知半解。

    可以叶明不仅仅有法律知识,还有无数鲜活的案例。

    不仅是专业人士,就连火锅店凶神恶煞的服务员嬢嬢,都能够听懂。

    这就不是学习能够达到的高度了。

    即使是经验丰富的老教授,也不敢说能讲得比叶明更为浅显易懂。

    “这就是法律吗?好像挺有意思的啊。”

    “妈妈,我长大了也要学习法律。”

    “我似乎爱上法律了。”

    “你是爱上了那个帅哥吧!”

    ……

    【叮!恭喜宿主,达成隐藏任务,通过普法,让人爱上法律,奖励灵酒一壶!】

    灵酒的资料,瞬间传入了叶明的大脑。

    灵酒可以改善人的体质。

    叶明虽然学会了太极拳,但是身体素质还是没有得到改善。

    现在有了灵酒,身体强度可以大幅度提高。

    叶明有些兴奋。

    自己上一世就是经常熬夜写作,导致身体不怎么样。

    现在有了灵酒,即使熬夜研究案子,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一名优秀法律人必须有强大的身体,才能应付高强度的脑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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