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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装逼不犯法,但围观犯法(1/1)

    “龙哥,是吧!”

    叶明来到了山城龙哥的身后。

    叶父看到叶明走了出去,也赶紧跟了上去。

    张叔叔和张鹏也站在了叶明身后。

    这一切,叶明都看在眼里,有些感动。

    叶家和张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这么多年连口角都没和其他人发生过。

    想不到因为自己的原因,他们居然毫不犹豫的站在了自己身后。

    “怎么,小子,有事?”

    “别以为你们人多,信不信我立即打电话叫人!有种别走!”

    龙哥看了看叶明和他身后的人。

    不屑的一笑。

    两个老头,两个大学生。

    随便叫几个人来就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刚才你说你把人打进医院了?”

    叶明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这年头还没见过这样sb的,自己就把自己给暴露了。

    “是又怎么样?”

    龙哥昂首挺胸的说道。

    “我是居委会的,派出所正好向我们收集线索。”

    “既然是你做的,那我就打电话报警了!有种别走!”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也就十来年吧!”

    龙哥彻底懵逼了。

    这不符合江湖道义啊!

    打不赢就叫警察吗?

    “这、这,我刚才是装逼的!我没有动手,我们只是一起去的。”

    “我就是在旁边看了看。”

    龙哥有点慌了。

    “那你为什么要说是你打得?这里这么多人可都是证人!”

    “对,我们可以作证。”

    “他自己承认了自己打的。”

    “我,我,我装逼,我是为了装逼!”

    “算了,火锅我也不吃了,我走了!”

    龙哥彻底怂了。

    想立即离开。

    可是叶明却挡在了他的身前。

    龙哥有些怒了。

    “装逼也犯法吗?”

    “装逼不犯法,但是围观犯法!”

    叶明淡淡的说道。

    “围观也犯法?”

    龙哥有些懵逼,以他的智商理解起来比较困难。

    “我一起去看打人也犯法吗?

    “当然犯法!属于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可是我并没有动手啊!”

    “只要提供了物理的因果性或者心理的因果性,都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

    “你虽然没有动手打人,但是你知道是去打人。”

    “并且随同一起去,给施害人提供了心理上的支持。”

    “也就是俗称的撑场面!”

    “这就是提供了心理的因果性。”

    “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条件。”

    “自己报警吧!还能争取自首!”

    叶明淡淡的说道。

    龙哥一下子瘫在地上。

    “好样的!”

    “小伙子nb!”

    “好帅啊!我以后也要学法律。”

    ……

    林之瑶和李浩站在人群里,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位老者。

    李浩的导师,全国知名法学家钟勇。

    “老师,你看着个叶明怎么样?”

    李浩恭恭敬敬的说道。

    “上次你给我说了他能够熟练运用表见代理,我还有些不信。”

    “现在他居然能够将共同犯罪运用得如此纯熟,非常不简单。”

    “并且,他采用的并不是传统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共同犯罪理论。

    “而是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理论。”

    李浩有些懵逼。

    “这两种理论有什么不同吗?”

    “传统的理论需要满足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相一致,而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将违法和有责分开。”

    看到李浩还是一脸懵逼。

    钟勇微微一笑,说道:“我是研究民法的,你也是,听不懂很正常,一会儿还是让叶明给你解释吧!”

    “不过这个叶明还真是全才!”

    “任何一部法律就算穷尽一生也未必能精通,想不到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竟然到民法和刑法如此精通!”

    “有这样的大才,简直就是我们法律界的幸事!”

    “我在他这个年龄,可能还及不上他的百分之一!”

    林之瑶和李浩面面相觑。

    “李浩,想要在民法上有建树,多向叶明学习吧。”

    说完,钟勇教授向他们挥了挥手,离开了。

    他要立即回去将叶明的事情上报给法律协会。

    这样的大才,一定要吸收进协会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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