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回笼的资金,按照法律规定,只能先偿还债权方的钱。
如此一来,浩源集团再想要钱,一分没有。
你说这?
所以,这不是下套这是什么?
开玩笑,债权方是干什么的,债权方本来就是玩金融的,这就是他们的主业,他们还需要将朝阳建设集团的钱,交给一家不知名的信托公司来打理?来理财?这不是拿人当傻子吗?
至于那一千七八百亿亏哪去了,林风不用想也知道了,肯定亏到债权方手里面去了呗。
但是,人家就是做金融的,人家下的套,根本不可能让你看出来。
即便林风去告,让司法机关去查,也查不明白。
为什么?
因为一切的证据都在人家手里。
比如说,你要调查一个账户交易记录,找谁提供?肯定找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对吧。
那抱歉,债权方就是银行,债权方就是金融机构。
你说,这跟堂下何人状告本官,又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