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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签到三年:我能破获高智犯罪 > 第四十二章 一帮舔狗!(求鲜花,评价票!)

第四十二章 一帮舔狗!(求鲜花,评价票!)(1/2)

    “喂!你们看新闻了吗?!市局高局长要召开媒体记者见面会,听说是为林枫召开的!”

    “嘶!真的假的?!快看看!”

    “卧槽!尽然是真的!林枫这厮也太牛逼了吧!”

    “难道是因为最近门口的记者,因为采访不到林枫才这样做的吗?”

    “应该是....不,绝对是!”

    “你们说的林枫,难道是最近连破几起凶杀案的林枫?我们学校刑事科学技术系的那个林枫!”

    “卧槽!你是真傻还是假傻,除了他还能有谁,他现在可是我们学校乃至整个江城市的热点人物!”

    “前几天他破的那场被腰斩的女尸案,你们知道凶手是谁吗?”

    “就是江城市大名鼎鼎的张海龙,海天集团的董事长!”

    “我也听说了,那个腰斩女尸是他未婚妻,但是他为了保护他女儿,偷梁换柱将尸体换成了另外一个女人。”

    “这个林枫,真的太牛逼了!”

    “话说,他现在在哪里?!”

    “我肯定他还在学校,听说他在学校一直住的是单间。”

    “走!去看看”

    一间偌大的多媒体教室,浩浩荡荡的涌出去一批人。

    ..........

    咚咚——

    “林枫,林枫!”

    门外的一声大吼,不绝于耳。

    林枫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是猛子徐大强。

    “你吼什么吼?!生怕那帮记者不知道我在哪里啊!”

    他一打开门,生气道。

    “林枫,你看新闻了吗?!”

    这时。

    在他身边的杨小军,皱着眉头问道。

    “什么新闻?我刚睡起来。”

    林枫揉了揉惺忪的双眼,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在警校上学的四年间,别人最大的爱好是去网吧开黑,一起撸啊撸。

    而他却把能玩游戏的时间,都奉献给了周公。

    不过有时候也有例外,那就是跟猛子、杨小军和陈长河一起去开黑。

    尤其是半夜,所以他们经常翻的围墙,后来也被叶梅发现了。

    林枫性格虽然内向,但不完全是个石头。

    尤其是跟猛子,杨小军和陈长河三人。

    他觉得跟这三个人在一起特别舒服。

    除了这三个人,四年间来他没有跟任何同学有过什么交集和来往。

    所以才被别人称为“闷葫芦”。

    但总体来说,林枫在警校的四年间,人缘还算不错的。

    同学们都很喜欢他。

    “市局局长高长生,以你的名义,于明天早晨召开媒体记者见面会!”

    “啊?!”

    听到杨小军这么一说,林枫顿时懵逼。

    紧接着。

    他赶快从床上拿起手机,翻看着今天的新闻。

    “这个高长生到底在搞什么鬼啊?!”

    看到新闻后,他的眉头立即皱了起来。

    “可能是跟外面的那群记者有关系吧,都已经在校门口蹲了四天了!”

    猛子说道。

    “我看也是。疯子,你这厮现在已然成了江城市最火最热门的人物了!哈哈!”

    杨小军,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笑起来。

    “以后飞黄腾达了,可千万不能忘记哥几个啊!”

    “就是,哥几个还等着你提拔呢!”

    林枫见两人一唱一和,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四年来,要不是他们几个,也许他的性格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开朗。

    “就怕你们几个会拖了我的后腿....”

    “卧槽!你这厮说什么呢!”

    “揍他!”

    下一秒。

    猛子和杨小军两人瞬时挥起沙包大的拳头,向林枫砸了过去。

    “喂!你们两个就不能轻点么.....”

    与此同时。

    他们三人一点都没有察觉到。

    一群人正浩浩荡荡的向他们逼近着。

    “快看!那就是林枫!”

    “哇!那颜值....我瞎了吗?!本人和照片完全不符啊!”

    “卧槽!兄嘚,你别恶心人了,难道你想搞基?!”

    “.......”

    一阵喧闹声,让林枫三人立刻注意到了这帮人。

    走近一看,才发现他们都是自己的同级生。

    只不过专业不一样。

    “你们是?”

    林枫对着这帮人,好奇问道。

    “林枫,你最近的风头太无敌了,我们就是想过来看看,跟你认识认识。”

    蔡玉。

    侦查专业学生。

    平头,古铜色皮肤。

    凹凸有致的肌肉线条,使他整个人显得格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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