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老陆,你女朋友……我也眼熟。”
林明森勾了勾嘴,黑了脸,讽刺道:“我看你见了女的都眼熟,你交过的女人,不下几百个吧?”
贺江知道他这是埋汰自己,也不恼,说:“老林这还学着开玩笑了?都是各取所需嘛,何必这么认真?”
林明森闷声问:“子孙东南西北的洒,还各取所需?我记得,有一天,同时三个女人拿着B超报告来找你吧?”
陆文哲才是各取所需,但贺江不是,他就是把女人当作玩物,伤害了那些女人,还洋洋自得。
那些女人来找他的时候,他还在宿舍炫耀自己如何能耐。
林明森当时正在宿舍看书,走上前去就给了他一记拳头,贺明莫名其妙中,肚子又被林明森用力捅了一把。
那时候起,林明森和贺江就有了过节。
互相看不顺眼,贺江又不好发作,林明森一直是个人物,虽说他是个富二代,但也仅限于有钱,和林明森比,他就是个配角。
“老林可记得真清楚,那都是年轻的事,没必要再提了啊。”贺江面子上挂不住,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就走到了一边。
林明森冷眼看了看他,就收回了目光。
贺江的影子都会脏了他的眼。
好听点,叫狂欢趴,说直点,就是喝酒的聚会。
有女伴的就带着女伴喝,没女伴的,就喝得痛快了。
林明森自带光环,被人敬了一杯又一杯的酒。
在场的大多数人,都跟路森有业务往来,好不容易能见到林明森,自然是要说一番好话,干上一杯。
林明森喝着脸开始泛白,黎汐知道他有点上头了,和许若卿在一旁吃甜点的黎汐走过来,善意提醒他:“少喝点,别像上次又让我们把你弄天酒店。”
林明森玩味地看着她:“关心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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