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天浩声音有点沙:“他会雇人,专门雇练过功夫的人。”
“那也不一定打得过我。”
“林子乔,别这么自信。”
“我已经答应过他了,必须去。”教室里光线很强,逆射在林子乔倔强的身体上。
“我只是提醒你,决定权在你,面子可以不要,但别害了自己。”伍天浩转身回座位,林子乔看着他的背影,有点失落。
走了几步,伍天浩又转了身,压低了声音:“我高一时和他交过手,住进了医院,学校把我劝退了,然后才转了学。”
林子乔鄂然,伍天浩的身手他见识过,真比起来,蒋晋城可能连渣都不会剩。
但这让他更加助长了他去的决心,无论是好奇心,还是好胜心,都让他想去一试。
为朋友,为自己而战。
***
林明森正大光明地在大明中学住了下来。
黎汐再也不用把他锁住,林明森仿佛也懂事了些,很少再开门自已出去。
林明森学会了用洗衣机洗衣服,学会了用手洗贴身衣物,如果他恢得正常的话,可能连他自己都想不通,为什么会学洗衣服这件事吧。
一个堂堂公司老总,技术天才,竟然窝在这个宿舍里学着洗衣服。
黎汐今天没打饭,食堂的饭越来越不合味口,她始终觉得这学期换了厨师过后,味道就一落千丈了。于是买了一把面条,顺带教林明森如何煮。
宿舍有一个电锅,冬天的时候,偶尔和隔壁的苏米煮个火锅吃,暖和身体。
林明森已经站在门口张望,他对黎汐不知道是否带了点感情,每次看黎汐时,原本呆滞的目光中,就会有一丝丝柔情。
这对他来说,是件非常好的事,那就表示,他离恢复到原来的模样不远了。
黎汐开门进去的时候,他的眼睛正盯着黎汐手里的那把面条。
“请问,这是什么?”最近黎汐教了他许多简单的用语,今天他突然用上了。
黎汐有些意外,积极地回应他:“这是面条。”
“面条。”他说,“我爱面条。”
“过来,今天我们不吃饭,吃面条,我教你煮。”
黎汐拿了锅,洗干净后加了很多水,就放在桌上插上了电。
“这个插上电才能加热。”黎汐比划着,“水冒了泡泡后,面条就可以放下去了。”
林明森在一边呆然又仔细地看着,面条煮好后,黎汐又煮了个鸡蛋,加了些调料后就端上桌了。
也许是没有什么材料的缘故,面条的颜色看起来清淡。
林明森看着那热气腾腾的面条,没有任何反应。
“吃呀!”黎汐把面条再往他面前推了推,“尝尝,很好吃。”
“不吃。”他说,“不吃。”
黎汐挑起面条,呼了一口,确实没什么味道。
但她还是表现出很好吃的模样,“试试,真的好吃,就吃一口。”
林明森不动。
爱吃不吃,黎汐不再理他,兀自吃了起来,在她吸的时候,还故意吸得很大声,仿佛那清淡无色的面条就是人间美味。
林明森终于拿了筷子,却出其不意地夹了黎汐碗里的面条,“呼”地一下吃进了嘴里。
黎汐愣了愣,想不到他是为哪一出。
“老婆,老婆好吃。”他又夹了一口,不过不再是放进自己嘴里,而是把筷子上的面条举到黎汐的嘴边,说:“老婆,吃。”
黎汐摇头:“我不吃。”
林明森不放,僵持了一会儿,黎汐见他要是自己不吃就不罢休的架势,勉强地张开了嘴。
林明森却瞬间把面条塞进自己的嘴里,又念叨着:“老婆好吃。”
黎汐真是丢人丢到了家,她刚刚为什么要给这个男人面子呢?
她赌气般地端过林明森面前的面条,和他换了换,十分生气地说:“有了你的口水,我不想再吃了。”
哦,她为什么要说这个生气的话?她真是吃饱了撑的。
林明森好像越来越聪明,因为他开始调皮了。
他把嘴里的面条吃完,站了起来,直接走到黎汐面前,低头,留着面条余香的嘴就压了下去。
那潜台词就是:“你不是不吃我的口水吗,我偏要让你尝尝。”
林明森的嘴有股香气,不是面条,就是一种清香。
黎汐红了脸,推开他:“滚!”
林明森缓慢地抹了抹嘴,说:“老婆口水香。”
这一刻,黎汐才知道,他其实懂的可多了,而自己才是真的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