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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暴力执法李少君(3/3)

   挠了挠头,门客一脸憨厚地说道。

    “好,我记住你了,都等以后见了李都丞,自会为你美言几句。”

    马屁吃得饱饱的,心情不错的紫轩大手一挥,直接做出了承诺。

    “仙长之恩,没齿难忘!”

    “……”

    全程目睹这一切的官兵们也跃跃欲试地想要加入,却又怕自己说话太过耿直,还不够大人,关键时刻搞砸了场子,只好保持沉默,只露出一张干巴巴的笑脸。

    “呸,狗官/紫轩!”

    官兵选择沉默的笑容,可有的人却选择了开口。

    “……”

    开口的两人对视一眼,李少君和游侠的脸上充满了惊愕。

    “这个狗官/刁民竟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注一,孝文皇帝废除肉刑,孝景皇帝完善笞刑,

    [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

    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

    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

    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史记·孝文本纪》]

    [景帝元年,下诏曰:“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狱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

    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箠令。”

    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汉书·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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