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节 细数珍藏(2/2)
用监督权,以三次警告为限。当然这种警告得有证据,不能平白无故去污蔑。假如张一对布郎家族主事人、也就是菲丽丝奶奶的哥哥。以书函方式发出三次警告。那么根据祖训约定,张一有权重新指派、更换新主事人上位。不过新主事人,只能是布郎家的人,但不必是滴传,因此候选人很多。这么做的好处很明显,为了争取利益,布郎家族内部成员变向替张一监视他们的主事人。又比如,布郎家族如果不愿、或放弃履行祖训内容,那么其家族全部产业将被剥夺。严格来说祖训更像是一份合约。在古代,张一不知道如何保证双方诚实地去执行它。近代双方签字的合约却有法律背书。除非张一愿意放弃克洛斯农场,也不指定继承人。或者是所有布郎家族人愿意放弃他们的殷实产业。合约终止。否则,这份长达数世纪的合约会一直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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