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也没什么用,杀鸡后也都扔了或烧聊,也只有几岁的娃子见着颜色好看的,才会稀罕。
没想到她这么大人了,还喜欢这个。肯定不是为那娃娃讨的,他眼神都是懵懵的,根本也没往鸡毛上瞧。
本来,要是自家杀了鸡,鸡毛全给了她也无妨,可现在这鸡还是活的,还没卖出去呢。
但见着女娃眼里那不出来却又想要得不行的样子,想着刚刚她还给自己出了个大主意,马大娘还是决定给她了,反正少两根毛鸡也不会死,几根毛更不占什么重量。
动作飞快地就从两翅膀上各拔了两根颜色好的下来,连鸡都还没反应过来叫唤。人家就喜欢这个,反正要送,还不如选好看的多送两根,也显得自己大气些。
冯时夏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鸡毛,还是四根,特别高兴,忙捏出一个铜币给大娘。
马大娘这会才明白过来,对方是打算花钱买的,心里瞬间就舒畅起来,觉得自己的眼光就是好,这就是个好娃子。这还要什么钱,再几根鸡毛哪就值得一文钱了?
冯时夏终是白得了四根鸡毛走了,她也觉得自己今碰到的好心人实在有点多。或者自己那个时代的人都被飞速的社会发展和利益搅出距离和冷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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