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愿接到了傅笙。
傅笙手里拖着一个黑不溜秋的大大的厚重拉杆旅行箱,轮子在地上走廊上发出车轱辘滚动的声音,方圆好几十米的人都纷纷看了过来。
时洵的目光也落在那黑色的厚重旅行箱上:“这是什么?”
傅笙:“这是我在则州那边随手赶的第一个样品,粗糙是粗糙了些,难看是难看了些,可是毕竟还是很省事的,是不是?”
时洵:“不难看,看起来好像挺结实的,就是里面应该装不了多少东西吧?”
傅笙瞪了他一眼,将拉杆给放下去,箱子恢复成了一个普通的箱子:“东西不多?你来提一下试试?”
时洵二话不说上前提了提。很沉,他第一下子竟然没有提起来!他的力气是很大的,能轻轻松松一只手提起一个快一百斤的傅笙,再加上他看傅笙刚刚拖着这箱子好像很轻松的样子,他初步估计就十几斤二十斤的样子,结果他看走眼了!于是他使了点劲,也只能勉强提起来!
“里面装的什么?有一百斤吧?”
傅笙:“应该差不多吧。我跟孙湘琴两个弄它上车的时候都是抬上去的!刚刚我又往里面装了几本书,所以它比那时只重不轻。”
“一百斤?不会吧?我看你刚刚拖着走的时候好像很轻松的样子!”一个女生上前道,将箱子看了又看,“别说这个比我们以前那些提包看起来高档多了!傅笙,这是你们公司新研制出的包包吗?这叫什么名字?”
傅笙:“这只是个初步设想,我还没有打版,是在从则州回来的路上随手做的。这个叫拉杆旅行箱,下面有轮子,可以节省力气;你们再看这个面料,这是pu的,可以防水防潮。这个很粗糙,等我回公司那边再改良,到时做好了绝对比这个小巧轻便洋气好几倍!下个星期我一定能做好,到时拿一个回来给你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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