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税收是按当地税收的最低标准算的),还得分给当地政府的民政部门百分之十的收入。
鉴于如上种种原因,因此,天使箱包公司成立之初的注册资金只有一万多块钱。
傅笙出了将近一半的钱,占股百分之三十。
席敏也出了一小半钱,加上席敏是法人,因此她占股百分之四十。
负责跟她们合作办福利院的民政部人员是甘萍的母亲何兰,她占股百分之十。
政府部门占股百分之十。
其余的股份则由赵如萍、张丽、孙湘琴三人平分。
公司采用的是预售的方式,等拿到客户的钱之后,再负责生产。五个女生都在上学,因此公司的管理则由何兰及她的两个同事共同负责。
五月八日,天使福利院正式成立。
五月九日,在政府部门好几个官员的带头下,天使福利院去了锦州市的各个工厂、医院、学校等各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第一次募捐。
五月十日,天使福利院的选址成功,并开始了修建。
五月十一日,募捐结果出炉,并用大红喜报公布粘贴在市政府外面的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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