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风骚……说风骚都是抬举他了,我看就是那些宫里的太监才会这么穿!”
“所以啊,此乃阉人之装束,怎么能跟我们公子比!哈哈哈哈哈……”
几人话罢,贵公子伙同身边的无赖又笑了起来。
这话倒和齐安先前骂朱有温的一样,惹得齐安好一阵发笑,差点把喝到嘴中的酒喷出来。
直气的朱有温七窍生烟,被齐安几人欺负也就罢了,最起码他们是有身份的人,可眼前这个不过就是那县太爷的公子冯迹分,当年也没少欺负他。
到了这里,他自然是想好好摆他驸马爷的谱,可异变在此事又起。
外面来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一把抓住冯迹分道:“你是不是朱六,告诉我……告诉我……”。
实际说来,这女子还是长的眉清目秀的,只是她穿的衣服上满是污渍,脸上更是污秽不堪,自然叫人心生厌恶。
听着疯女人的话,冯迹分自然命人把她赶出了客栈外。
而客栈的众人也对此这疯女人议论了起来:
“这姑娘可惜了!当年是何等的水灵,可惜被冯迹分糟蹋完后疯了!”
“哎!听说她和那朱六原本是相好的,只是朱六当年去了永安,就再没回来过!”
“朱六啊……你要他回来干什么!人家现在攀龙附凤,会看的上这么个疯女人?”
……
听着众人的议论,齐安发现朱有温的神色发生了变化,先前的他还满是怒意,这会却像是羞于见人,满脸都是愧疚,并且头越耷拉越低,只是一个劲儿吃菜,连冯迹分骂他也不顾了。
冯迹分似乎是被这疯女人扰了兴致,不再纠缠,一甩袖子后领着一帮地痞流氓走了出去,客栈则又恢复了欢声笑语。
而那疯女人却没有走,就站在客栈外,呆呆看着齐安那一桌人,一边看一边还傻傻笑了起来。
似乎是有人觉得她可怜,便把自己桌上吃的菜拿了一些给她,却被她一巴掌给打翻,叫送饭的那人皱眉说道:“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她就呆呆看着齐安那一桌的食物,似乎那一桌在她看来才是山珍海味。
齐安再看朱有温把头耷拉的越发低,他笑着指着疯女人道:“朱驸马不去给那姑娘送些吃的?”。
朱有温一边吃着满嘴流油,一边却对凌朝峰道:“掌司大人,我们明天早些走吧!”。
这位骚包的驸马爷一反常态,可是让凌朝峰诧异了起来,但随即联想到刚刚客栈的人提起朱六后,这位驸马爷的脸色就发生了变化。
再也许这位驸马爷是在这里有故事的,但无论是什么故事,凌朝峰都不感兴趣,他是周帝国的鹰犬是听从周皇的命令,没有心思去管人间的小事情。
齐安看着朱有温的的神情,他端着一碟菜走到那个疯女人,指着朱有温道:“这是那位公子给你的,你吃吧。”。
女人本来是打算和先前一样打翻齐安送来的东西的,但在看了朱有温少许时间后,那野兽一般的眼神才恢复许些人性,顾不得满手油垢抓起菜就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还道:“只要是他送的,我都觉得好吃!嗯……好吃!”。
那边朱有温听着这话,却是把头恨不得直接埋到菜碟子里,这个时候他倒希望脸上的胡子长的多一些,这样一来就让昔日的故人认不出了!
齐安正回头时,却是凌冬走了过来将一双筷子递给了这个疯女人,并对他道:“其实有时候想想,你这人也不是那么讨厌……但也就比朱有温好上那么一点。”。
似乎是怕齐安误会,她才又加了后半句话。
齐安却笑道:“人都有同情他人的本能,只是有些人却把他藏了一辈子,有的的人却根本就没有……”。
这话声音不大,但朱有温却一字不漏听到了耳中,他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情绪,抽泣哭了起来,他的思绪也穿回到五年前。
……
五年前的朱有温,因为在家中排行老六,所以人人都叫他朱六!那时候的他穷困潦倒,举目无亲,只有一个订过娃娃亲的糟糠之妻秋兰对他不离不弃。
他自是要和这女子好好过上一世的,因此每日都发奋读书,只为考一个功名回来,出人头地,只是立涯县的科举乡试名额都由县太爷把控着,不是说他文采多好就能考的。而后面的事情,就是那么蹊跷,县太爷的儿子看上了他的妻子秋兰。
那一刻,他自然可以学着圣贤书里的道理同县太爷的儿子玉石俱焚。可是……他怕了,不是怕对方对面势利,而是这种穷困潦倒的日子,他怕了。
所以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他灌醉了秋兰,去了乡试的考场。
再之后,他平步青云成了驸马爷。
五年来,有关家乡的消息他不是没打听过,只是有关秋兰的消息他都刻意避着,他更多都是听着家乡传来别人是怎么评论他成为驸马爷的赞誉,享受着虚荣。
他更怕他有糟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