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去看看?”傻瓜哥主动请缨。
“很积极啊!”洪哲对自己的工具人十分满意。
但是,往前走了没几步,电话亭里的人一个转身——
“红尾巴,红尾巴,在石哥,在石哥!”
“快去抓,快去抓,快去抓!”
他急切地催促着傻瓜哥,自己却在后面没什么紧张感地坠着。
既要搞点气氛出来,还要确保不能抓到,特别还在工具人郑氏如此积极的情况下——这是要考验演技了啊!
而他的演技。。。
饶是连他的脸皮,都没办法吹得起来。。。
不过,也就在这时候,变故陡生。
从旁边的小路上,飞奔而过一个头盔男子。
在他的身边,还跑着一个端着摄像机的黑衣男。
“哟,这不是朴明秀吗?”傻哥好不容易凑出来的集中力瞬间就散了,当即就转了个身去看自己老对头的热闹。
在朴社长的后面,还又冲过来一个大光头。
在这种天气里把帽子都丢了,吉也是够拼命的。
“呀,去哪儿啊?”傻哥笑呵呵地问道。
“哥,不是要去抓在石哥么?!”洪哲无语道。
“哦,对对对。”傻瓜哥缓过神来,继续向前。
洪哲嘛,一步三回头地自己在后面观察着。
最后的结果嘛。。。
朴社长不小心踩到尾巴,来了一个平地摔。
吉拍马赶到,将老恶魔的尾巴擒获。
明秀哥,就这么,被抓了?
洪哲摇了摇头,这哥肯定还会搞点什么事情出来的。
祸害,那都是要遗上千年的。
不过,更要紧的是,现在,已经是二对二对二对一了,也就是说,可以从划水的状态中脱离了。
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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