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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金圣叹手稿:武松西门庆批注(2/2)


    也就是那句史上极为有名的掌故:

    “花生与豆干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

    这句话流传有很多版本。首先花生和豆干两样东西,豆干有时作豆腐,但应该不对,豆腐软软的怎么嚼。应是北人不知豆干为何物,生造出来从而流传的。

    火腿有时作核桃。倒也不难理解。但总觉得核桃没有火腿好吃。火腿毕竟有肉味。

    而且,苏州地近金华,金圣叹吃的应是金华火腿,闻名遐迩。是中国本土猪种两头乌制作的。

    回到句子本身。

    很多人不理解金圣叹说这句是啥意思。只觉得妙。

    或者要从中体会到金圣叹死前黑色幽默的精神。

    其实不是。古代很多读书人并不富裕,吃不起肉的。

    每日点灯通宵,寒窗苦读,总得备点零食。

    花生等小零食是很常见的。

    但天天吃这些没肉味的也很腻。不像有钱人家可以顿顿大鱼大肉。

    突然有一天,苦逼的穷书生金圣叹意外发现,花生和豆干这两样平民食物一起嚼吧嚼吧,竟然能嚼出火腿之肉味来。

    用低成本达成了好的效果。

    从此,他寒窗苦读时又多了一份乐趣,效率倍增。

    所以,他死前将这一“秘诀”告诉儿子。倘使他死了家族没落了,后世子弟至少可以用这一家传秘技,使得枯燥的读书生涯多一抹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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