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国养老基金公司拥有其近2股权,这是一个硬骨头,需要慢慢啃;在收购泽斯的时候就是因为牵涉当地福利,所以花了较高的代价,不能小觑。
所在国有法律规定,一旦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比达到90,就可以强迫其他投资者出局,并安排公司退市。这个政策很好,我们力争将其股份收购到这个杠杠,可以退市,也可以继续在市交易……
能不能收购成功,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那就是欧盟的反垄断审查……
其实,他也想试试,试试97年后,重世集团是否还能在这样的领域自由收购。
最后,他同意他们去收购,并要求他们全力以赴。要做就要奔着成功去做,哪怕时间延长一些。
在他们离开后,他想起还有这家公司095的股票,心想这好了,又可以赚一笔,即使炒成股东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