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面前站着几个下属,正在汇报转移情况:
“禀主子,我们的人己经撤到附近,只有队长和戈一还留在京城,陆管家也不肯走,他说,要帮主子守着陆家祠堂。”
“今天的所有山贼全部送到庄子,请主子降罪,属下没忍住,揍死了几个!”
“好了,本姑娘还不至于为了几个匪徒怪罪自己人,我现在只想知道,陆管家留在京城,有没有危险?”
陆轻歌坐直身子,面色一点一点变得沉重,她在侯府住了十几天,对忠心耿耿的陆管家很有好感。
春乔递上帕子给她擦手,轻言细语地安慰:
“无防,就算将军回来,也不敢轻易动陆管家。主子忘了,他的独子是夫子的义子,还是镇北军的副将,比将军更得军心。”
“那就好,陆大哥走了十年,我都忘记他的模样了。”
“算了,多想无益,就这样吧!戈一守在侯府,戈三,戈四,你们俩带着丫鬟婆子去京郊院,多种点果子,我爱吃。当然了,主要还是盯住那些山贼,别让他们跑了。等秋浅的药配好,洗去他们的记忆,你们再归队!”
“戈六,你带人去青山郡城开一家酒楼,我会抄些御厨食谱给你,虽然我们出来带了很多钱财,但坐吃山空的想法是要不得的。以后,赚钱养家的事就交给你了!”
“其余人等,暂时委屈几天,在山下喂喂蚊子,等山上的消息。”
“还有,选十几个年纪小的厨娘和粗使丫鬟上山,省得你们还要自己洗衣裳干家务,太辛苦。”
陆轻歌一口气说完,春乔马上端来茶水,温度刚刚好,她一饮而尽,非常享受侍女细心的服务。
而下属们则露出欣慰之意,转身离去的步伐都轻快几分,有种吾家有妹终长成的喜悦。
护戈卫是陆老侯爷在陆青戈还是粉团子的时候,特意精挑细选出来的孤儿,教授武艺、细心培养,打造出来专门保护她的卫队。
可以说,这里每一个下属都是看着陆青戈长大的,每年老侯爷还会让她在培训营呆上几个月,培养彼此的感情和忠诚。
在护戈卫的心中,陆青戈不但是高高在上的主子,还是可爱可亲的妹妹,十多年相处下来,他们是真心疼爱她。
可是,以前的大小姐调皮捣蛋,喜欢搞恶作剧,对侯府的事情一律不关心,还有些不学无术。他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无可奈何。
而现在,大小姐好像突然开了窍,行事有章则,谋略周祥,还会关心身边人。
能跟在这样的主子身边,哪怕是苦一点累一点,他们也甘心情愿。
陆轻歌可不知道这些人在脑补些什么,她兴致勃勃地摊开白纸,准备写菜谱。
拿起毛笔才想起,自己的字太丑了一些,软塌塌的毛笔实在不好驾驭,抬头正好对上春乔惊讶的目光,她心里一突:
糟,职业病犯了,一天不码字手就发痒,倒忘了原身是个笔墨不通的主。
她灵机一动,手上的毛笔就在纸上画了个丑乌龟,嘴里嘟嚷着:
“春乔,听说读书人都喜欢红袖添香,姑爷讨厌我,是不是因为我不识字呀?要不,你教教我!”
说实话,以前编小说的时候,从来没有考虑过书中人物换了个芯子,会不会被人识破?
但现在,陆轻歌真的是有口难言啊!
身边随时随地跟着四个丫鬟,春乔是已故嬷嬷的女儿,七岁就在陆夫人房里服侍,陆青戈小时候的尿布都是她换的。
夏末是已故奶娘的女儿,五岁就调来给陆青戈摇摇篮,熟悉到大小姐有几根头发丝都知道。
秋浅曾是护戈队一员,医术天赋奇佳,陆老侯爷便让她照顾陆青戈的起居,预防被人动下作的手段。
只有冬月年纪稍小,放在陆青戈身边,纯粹是当个玩伴,她是个小吃货,喜欢钻研厨艺,陆老侯也就干脆让她负责吃食。
可以说,这四个丫鬟伴在原主身边十六年,熟悉原主所有的小习惯,陆轻歌每天被迫扮演着另外一个人,这滋味别说多难熬了!
好在,原主的性格有一部分和她相似,又拿撞了头做为借口,平时再机灵一点,到现在也没出什么岔子。
如此刻,春乔果然没有怀疑,反而笑着感叹:
“主子终于长大了,夫人和侯爷在九泉之下,也终于可以安心。不过,小婢才疏学浅,不如,请姑爷教你?”
“那……没必要吧?”
“绝对有必要,主子,俗话说得好,名师才能出高徒。姑爷是你的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