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是大半宿,对于总是陷入沉思的老板娘,没有多做打扰。
毕竟从钟楚楚来这里开始,早起开店准备早饭的都是她一个人,老板娘总是睡到日上三竿才会醒。钟楚楚多少能看出来,她对于店里的生意其实是不在乎的。
林远走到眼前发白,就差食土为生了,才总算走到了市区,因为身无分文,他也不得不找了一份工作。
颜值不过关,服务行业的工作是落不到他身上,迫不得已,他干起来跑腿的工作。主要是挨家挨户地送报纸和牛奶。
这种跑腿服务获益不高,为了能够吃饱饭,林远主动牺牲了自己的工资,却在吃第一顿饭的时候就险些被开。最后林远虽然凭借一张能说会道的嘴留下了,但也招了东家不少白眼。
他混的就没钟楚楚那么好了,从早上睁眼开始送第一家,自行车带不了太多东西,这使得他不得不多次往返两地之间,浪费了不少时间,一直到晚上才能送完自己的工作量。
工作量按照东家的说法,是按照他的食量配置的。
这样干了四五天,林远总算觉得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
来到市区之后这么多天,他仍旧打扮的像是个野人一样,靠体力活连让自己吃饱饭都困难。
林远找东家那个凶悍的中年男人借了一把剪刀,毫不留情的将自己脸上的头发和胡子剪短。虽然自己照着镜子修剪的效果不算太好,但总算露出了一双完整的眼睛,整个人好歹像是个正常人了。
虽然和之前有怪癖的男人用的是同一具的身体,但气质确实能够改变一个人。那双露出来的眼睛很清澈,至少不会让看到它的人觉得眼睛的主人会是一个内心阴郁的坏人。
林远的就业面由此大了很多。
但工作最好找的地方,还是在鱼龙混杂的红灯区。虽然自己在现实世界都没怎么去过那种地方,但说不准,凶犯会对这样的地方感兴趣。
林远绝不承认自己也想涨涨见识。
他通过抗打击以及对打的测试,成功成为了胭脂坊的看门保安。在这个地方当值,最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吃饭不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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