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的手,深情望着。
妇人眼含娇羞,怎么突然用这种眼神?
这些年也没见你如此直白又直接,像根木头一样,今天转性了?
学会浪漫**了?
陆尽欢觉得自己这种人,算是一个江湖草莽,只会打打杀杀,粗人一个,也不知道怎么就会被一位大家闺秀看上。
她说救命之恩就应该以身相许。她就喜欢他这种正直义气又路见不平的大侠客。
那时候这个倔强的大姑娘死活追着陆尽欢跑了几百里,累的差点死在路上。
陆尽欢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可她偏偏喜欢。
即便成亲了,陆尽欢都不习惯正大光明去看自己的妻子。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份美丽与温柔。
“这些年……”
“你又要说那些浑话?”妇人嘟起小嘴,有些生气,原以为这个木头桩子要开窍,没想到只是一时心血来潮,鼓起勇气盯着她?
陆尽欢轻轻揉着妇人的小手,语气温和,“让我把话说完。”
妇人点点头,“可不许说什么对不起。”
陆尽欢摇头,“不会的。”
妇人满脸期待看着。
陆尽欢缓缓开口,“你说你喜欢我的正直义气,喜欢我的路见不平。”
妇人眉目柔和,使劲点头。
我爱的男人,一定是这个世上最侠骨柔情的汉子。
好像也没有什么柔情,不过有侠骨就好啦,柔情我来弥补嘛。
“所以我要去做一件事情,陪着一个人走完最后一段路。很大可能我也回不来了。”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