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十重有着一段距离,却比以前更加凝练、宏厚。
另一个天大的好处,就是那颗珠子。
杨风手伸进兜里,取出手时手心里便多了一颗颜色鲜红、宛如核桃大小的血灵珠。
这颗血灵珠乃是人体凝结,效用多多,使用方法如果得当那就相当于多了一条命。就算不拿来救命,修炼天心真气时也可以用这颗血灵珠辅助,修炼的效果会有很明显的提升。
牛有牛黄,这血灵珠就是差不多的东西,但作用更大,所以血灵珠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
这次能得到一颗血灵珠,杨风已经十分满意了,毕竟就连他爷爷都没有见过这玩意儿,只是从古籍之中找到过一些蛛丝马迹。
心情大好的杨风迈着轻快的步伐,哼着小曲儿往第一人民医院方向走,他住的酒店就在医院附近。
可是,走了没几步,一个带着魅惑之感的女声忽然从旁边传来。
“帅哥,今晚有空吗?”
杨风一个激灵,脑袋不受身体控制的转了过去。
只见杨风身旁不远处的一家酒吧门口,一个衣着大胆的年轻女人正媚笑着,还对他招了招手。
这个女人面容美艳,一双水灵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似的,眼神里还透着丝丝勾人的味道。
杨风不是没见过站街女,可这么漂亮的站街女,他还真是头一次见——当然要除过之前被他治好晚期淋病的那个王晓凤。
“帅哥,要不要来玩玩啊?”这个女人娇笑着问。
“我没带钱。”杨风摇摇头。
“这好说,你人先进来!”
说罢,这个女人就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一把拽住了杨风的胳膊把他往酒吧里拉。
杨风感觉脑子晕乎乎的,恍惚之间就已经进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