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李参和董氏终于达成了谅解。
郡守府发布了公告:
吴家商号以欺骗的手段,大量发行了皮制借据,金额高达两亿钱。
事情败露后,吴家嫡系携款潜逃,造成拥有大量吴家皮质借据的人员前往吴府讨债,结果造成了双方的大规模冲突。
负责处理此事的赵县令,在没有调查清楚原因前,诬陷董氏是造成了这次冲突的主谋,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郡守府决定,免去赵县令的职务,并且收押调查。
李参授意的这条公告,把发行皮钱的罪责全部扣在了吴家头上。
同时掩盖了灭门吴府的事情,还澄清了董氏和近千羌人的罪责。
同时,还让赵县令做了替罪羊。
可谓毒辣至极!
郡守府的公告会上报刺史和朝廷,就是对这件事情盖棺定论了。
公告仅仅是明面上的事情,暗地里董氏还得到了巨大的好处。
董氏用董府在狄道城东南方向的农庄、工坊和牧场,换取了狄道城西北的大量山林和牧场。
董氏与郡守府的这项交换协议,不但实现了先零部控制狄道城西北部的要求,还确定了董氏对董府城外财产的控制权。
郡守府修改了相关规定,使先零部士兵进出陇西郡六城的规定,比羌人其他各部宽松了很多。
董氏在协议中,几乎实现了她和先零部的所有要求,成为了表面上最大的赢家。
表面上看,李参在协议中做出了很多妥协,实际上却没有太多的损失。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