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血钻,权玖霆无感,林曦也无感。
是呀,因为那颗血钻的起拍价是五亿,她是觉得一颗小小的钻石没有那么大的价值,甚至觉得竞拍的人都是傻子,她的不屑一顾看在权玖霆眼里,所以权玖霆也没有拍那颗血钻,虽然最开始的时候,权玖霆是想买下那颗原钻的,只因林曦对那没有丝毫兴趣,他才作罢。
他从那时候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所思所想能被林曦牵动,就该明白那是爱呀!
可是他太愚了。
“所以说,你们这些有钱人就是有钱烧的,花个几千万就已经顶天的奢靡浪费了,居然还把价格炒的那么高,你想想一百万百元大钞就好几十斤了,然而你却浪费了几卡车的钱!”
林曦叹了口气,好在这套首饰不赔钱,就算是当古董收藏,过个几十年也会增值,那也就没那么肉疼了。
但是她不想再待在权玖霆的古董收藏室了,说不准一会儿又看到什么贵的离谱的东西,所以她急忙拉着权玖霆出去了。
这一天过得很快,晚上的时候林曦从酒窖里拿出了好几瓶酒,都是她挑好的,她没喝过的酒,而且是白酒。
权玖霆开始不知道她跑哪去了,在餐厅坐着等那小丫头,然后就看见她抱了一堆酒回来。
“这是……”权玖霆感到很迷惑。
“那一百件事里,不是有一起醉酒一次嘛,我特意选的都是高度酒,毕竟咱们两个酒量都太好了!”说着林曦在佣人的帮助下把酒都摆在了餐桌。
“……”权玖霆微微蹙眉,大醉一场?不太容易吧……
他跟林曦不是那种练出来的酒量好,而是属于天生的海量……
他们想要醉的话,一般是要那种酒不醉人心自醉的状态,不然就要使劲喝了。
他还记得林曦这丫头从前喝酒喝到肚子快炸了,把白酒当成啤酒喝,喝的要撑死的地步才醉了。
他当时守了她一个晚上,就看她摇摇晃晃不停跑厕所了。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林曦还真有趣。
“那一百件事,慢慢做就好,你这一天是想做多少件?都做完嘛?”权玖霆好奇的问林曦。
今天的林曦很反常,一直跟他在一起,而且不像平常那种烦他躲他,而是像个小女生一般的陪着他,他满心欢喜,却又有种错觉,那就是离别的前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