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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重回八零:发家致富嫁男神 > 第七十四章 想做服装生意

第七十四章 想做服装生意(1/2)

    侯玉香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兆红,老师的身份只是在学校内,出了校园,咱就是姐妹,我跟你出来这两天,名义上是我照顾你,实际上却是你照顾我,我早已把你当成我的妹妹。”

    “我对你的期望,不仅是写好作文提高成绩,我还希望你事业与爱情双丰收。”

    “侯老……不,侯姐姐,你好体贴,我也喜欢你。”她开心地挽住侯玉香的手臂,这一对师生,亲如姐妹。

    在百货大厦的彩电柜台,丁兆红和侯玉香睁大眼睛,看看这个摸摸那个。

    虽然这时的彩电,尺寸比较,有18寸,还有12寸。

    显示屏像素也很渣,播放节目时,一闪一闪,很刺眼。

    但是,在这个年代,彩电绝对是稀罕货。

    就像百货公司摆的这几台彩电,围了一群人,老人小孩眼睛一眨不眨,都盯着屏幕,看得上瘾。

    丁兆红看了看彩电的价格,哪怕是12寸的小彩电,价格也在1800元。

    而丁兆红只带了1000元,买不起彩电。

    侯玉香也被彩电吸引,羡慕道,“还是大城市好,人家彩电都摆在商场里,随便看。”

    丁兆红问道,“侯姐姐,你不买一台彩电吗?”

    侯玉香苦笑,“以我和我老头的工资,想买彩电,需要不吃不喝工作五年。”

    “我现在要求很低,回家听个收音机就行。”

    她不光买了收录机,刚才闲逛的时候,还买了十几盒卡带,都是流行歌曲,有邓丽君的甜蜜蜜,也有我的中国心等。

    丁兆红脑中闪过一个念头,眼睛一亮,“我也该买一台收录机。”

    “嗯,你确实该买收录机,高考有听力,有了收录机,你才能练听力。”

    丁兆红笑着摇摇头。

    她不需要练听力,因为后世的她英文水平很好,可以直接和老外对话,听力不需要练。

    她想买收录机,是想放在蔬菜超市,每天放音乐,用这种方式吸引客流。

    不过,在买收录机之前,她需要敲定另一件事。

    丁兆红带1000元来魔都,可不是来旅游的,她计划用这笔钱,进购一批货物回去。

    丁兆红原本打算进购一批女士毛衣回去。

    现在时节已进入秋天,最畅销的衣服就是毛衣线衣之类。

    刚才在商厦里逛,丁兆红发现,毛衣样式和花色都很多,花花绿绿,毛衣上还有各种动物图案,看起来很喜庆,比他们县城卖的毛衣,高上好几个档次。

    她和几家服装店,谈毛衣合作。

    对方同意把毛衣卖给他,但是,给她的价格,只比零售价格低十分之一。

    按照这个价格计算,丁兆红进购一批毛衣回去,并没有多少利润。

    不划算。

    丁兆红对服装行业有所了解,这是最赚钱的生意。

    即便后世,服装行业的利润也很可观,在网购出现之前,卖衣服的人,无论是流动赶集的小商贩,还是在商场里租柜台,或开专卖店的老板,卖衣服都赚得盆钵满盈。

    因为衣服的价格没有上限,同样一件衣服,可以定价10块,也可以定价100块.

    说白了,卖衣服完全靠导购的一张嘴。

    丁兆红早就有想法,开展服装生意。

    虽然和百货公司商贩的谈判没成功,但丁兆红不气馁,她能理解这些商贩的心理,他们本就处于商业链的最末端,他们店里的衣服,可能倒了好几手,赚的利润本身就薄,卖给丁兆红,他们当然也想赚点钱,于是,给出的价格就很高。

    丁兆红想来想去,最好的合作商,应该是服装厂。

    毕竟,服装厂是一手货源,利润高。

    但是,丁兆红并不知道该去哪找服装厂。

    虽然后世丁兆红经常来魔都,对这里很熟悉,但是,这时的魔都,与后世差距相当大。

    丁兆红需要找人打听魔都周围的服装厂哪个好。

    最熟悉一座城市的人,就是出租车司机。

    没错,这年头在魔都,已经出现了出租车,只是,出租车收费比较高昂,普通老百姓用不起出租车。

    丁兆红和侯玉香,拎着购买的物品,出了商厦,丁兆红伸手,招来一辆出租车。

    把侯玉香吓坏了,连忙警告丁兆红,不需要用出租车。

    她还歉意地对着出租车司机陪笑,请对方离开。

    丁兆红拉开车门,说道,“侯姐姐,上车吧,打车的钱算我的。”

    侯玉香不上车,“咱们坐公交就行,真不用出租车。”

    丁兆红只好劝道,“其实,我打出租,另有目的,你听我安排,好吧?”

    侯玉香坐在出租车的后排,丁兆红坐在副驾驶位。

    去往她们住的宾馆路上,丁兆红和司机闲聊。

    司机说话带有浓重的魔都口音,挺难听懂的。

    侯玉香听的直皱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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