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又一次主动打起招呼了,可是孙瑶瑶只是微微点头,而后根本没有再看她。
“林南,我知道错了,刚才我不该嘲讽你。看来老同学的份上,麻烦你向孙小姐求求情,不要开除我,以后我再也不敢了!”
袁天跪着过去,也朝林南求情道,此刻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工作最重要。
林南依然没有开口,只是吃着烤串,喝着啤酒。
并且招呼孙瑶瑶吃喝起来。
之后,林南才开口介绍道:“这是我的高中同学巩妃和纪秀秀。”
孙瑶瑶朝这巩妃和纪秀秀笑了笑,暗暗赞叹林南身边的女人都是美人,尤其是纪秀秀,虽然一身朴实的打扮,但是丝毫不影响她的风情与美丽。
介绍完了之后,林南跟纪秀秀道:“巩妃,秀秀,吃完了吗,我送你回家。”
“好。”
巩妃带着惊喜点头。
纪秀秀双眸闪过一丝喜悦,旋即有点黯淡下去。
一分钟后,林南和孙瑶瑶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带着巩妃和纪秀秀先走了。
自始至终,林南没有和袁天以及李丽他们再说一句话。
袁天依然跪在那里,脸色死灰死灰的。
“孙小姐……”他看见孙瑶瑶要走,又一次哀求起来。
“你难道看不出林先生和我的态度吗,你这种人,连给我们打脸的资格都没有!”孙瑶瑶说完,转身买单,然后走出了徐记烧烤,保镖恭恭敬敬为她开车门,关车门,最后开车离开,只留下一抹排气筒的废气。
风一吹,就散了。
袁天突然感觉自己特像那一抹废气。
林南是走路来的,所以只能打的送两位高中女同学回家。
巩妃就住在附近,十多分钟就到家了。
“林南,过几天有个比较大型的同学聚会,你来吗?”临别时,巩妃一脸期待问道。
“到时候再看吧。”林南平静道。他不喜欢同学聚会,但是既然巩妃邀请了,他也没有直接拒绝。
送完了巩妃,林南继续送纪秀秀回家。纪秀秀住在郊区,半个小时才能到家。
“你,结婚有孩子了?”车上,林南略微沉吟,打破了安静的气氛。
“嗯,我是一个单亲家庭,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妈妈又病倒了,需要一笔巨额的医疗费。他帮我出了钱,虽然几个月之后,我妈妈还是走了,但是最后我以身相许,嫁给了他。”不知道为何,纪秀秀突然敞开心扉与林南讲起了她的故事。
以身相许?
听起来挺狗血的。
“很遗憾,当时我不知道,什么忙也没帮不上。”林南没有把她这个故事当作狗血的剧情,反正一脸真诚道。
“林南,有你这句话就够了,知道了又如何,当时的我们只是一个高中生而已。”纪秀秀叹道,虽然几年过去了,但是一提及她母亲的事,她依然有些伤感。
“后来呢?”林南问道。
“他是一个争强好胜之人,一年前,被人打成重伤,挨了十多天就走了,最后事情不了了之。我和女儿,就被他家里人,扫地出门,住回到了我妈住的地方。幸亏当时跟我妈学了一门酿酒的手艺,勉强可以度日。”纪秀秀说起她夫家的事情,语气反而很平静。
甚至包括被扫地出门,似乎也没有一丝哀怨。
纪秀秀对她夫家几乎没有什么感情,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有点拮据,但是也挺平静,也挺快乐的。
她,喜欢现在的生活。
“孩子多大了?”
“虚岁五岁,上幼儿园了。”提及她的女孩,纪秀秀一脸甜蜜。
“你一个人带着一个孩子,还要酿酒?”林南略微想象,就知道其中生活的艰辛。
“由于要酿酒送酒,我还雇佣了一个阿姨,姓刘。我忙的时候,她就帮我照顾孩子。只是刘姨最近身体不好,回家了。前几天,我重新雇佣了一个王姨。”纪秀秀一脸幸福道,“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小容就是我的全部,她很可爱,也很懂事。”
“小容,这个名字好听。”林南笑笑道。
至于林南为什么去苏家当上门女婿,纪秀秀却不主动问,从她的角度理解,去当上门女婿毕竟是没有那么光彩的事儿,她在默默地维护林南的自尊。
说话间,的士在郊区的一个青石巷口停了下来。
林南先给了的士师傅车费,让他在巷口等他一会,自己送纪秀秀回去。
这一片富有江南水乡韵味的建筑,白墙黑瓦,错落有致,虽然破旧了一点,却充满诗意。郊区不像市区的夜生活那样丰富,此刻虽然才十点,但是不少庭院的灯火已经熄灭了,劳累了一天,休息的已经休息了。
青石小巷充满了静谧之美,能听到的,只有他们的脚步声,甚至是呼吸的声音。
林南不知不觉想起了一句有关于青石巷的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