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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7章 法医学鼻祖(2/3)

管这事,上头恐怕也不会答应。

    怎么办呢?

    宋慈想了一个办法。

    先是问这户人家,想不想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使女的父母自然是千肯万肯。

    宋慈对于官府的办案程序了如指掌。

    他让死者的父母抬着尸体去官府报案,击鼓鸣冤。

    然后他就有了出手办这个案子的机会。

    果然,使女的父母把心一横,当即抬着女儿的尸体去官府击鼓鸣冤。

    只要有人击鼓喊冤,县令就必须处理。

    县令早就收了大地主的好处,得知那个死掉的使女的父母抬着尸体在外面喊冤,他假意先让衙役把人先唤进公堂。

    然后装模作样的询问了几句,待得使女的父母回答过后,县令猛地一拍惊堂木。

    差点没把使女的父母吓瘫在地。

    县令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怒斥使女的父母想要讹诈东家的钱财。

    然后判令各打二十大板。

    如果敢再闹,那就重罚收监。

    要知道,古代的县城,官方是不设监狱的。但是县城那么大,犯案的人肯定有,抓回来就算杀掉,你也得先关起来吧?

    这说明有着监狱需求呀。

    通常,县城的监狱,不管是牢头、狱卒的工钱,还是监狱的修缮费用,都得由县令自掏腰包。

    十个县令九个贪,他自己都嫌赚得不够呢,哪还肯拿钱养着监狱?

    县令这时候就会默许牢头、狱卒,允许他们用各种手段向关押的犯人索贿。

    当然,这种事情是触犯王法的。

    县令肯定不会亲自干。

    而是通过默许的方式,让手下的牢头、狱卒去干。然后,牢头、狱卒索要到了财物,不但工资的问题解决了,还会拿出一部分孝敬给县令。

    所以,古代的人最害怕进监狱。

    不死也得脱层皮。

    牢头、狱卒不收拾你,怎么让你乖乖掏银子?

    要是女的被关进监狱,那就更惨。

    很多都是不堪污辱,直接上吊自尽或者投河。

    使女的父母听说再闹就要被关起来,当场吓得上下牙直打战,磕头如捣蒜。

    为女儿的死讨一个说法,肯定比不过他们自己的命更重要。

    正当他们准备打退堂鼓的时候,宋慈出手了。

    宋慈对县令大佬爷说,既然死者的父母喊冤,堂外围观者众多,为了公正,不如让他当众验尸。

    外面的围观者,轰然叫好。

    这也不排除宋慈早早安排好了托儿在外面叫好的可能。

    县令此时已经是骑虎难下。

    如果不答应验尸,万一事发,那可就是包庇罪犯。

    这个罪非常重。

    丢乌纱帽,毁前程都是轻的。

    上面问罪的话,很可能直接处斩。

    南宋时期的官员俸禄很高,但是对官员的要求也很高。

    对待官员徇私枉法,包庇罪犯,一般都是极刑处置。

    县令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当众验尸,在当时还是首次。因为那个时候礼法森严,死者为大,认为当众验尸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宋慈当众为使女验尸,其实是顶着非常大的压力。

    他把死者的衣物除去一部分,露出青紫淤伤以及上身的咬痕,然后又以极其专来的法医知识,从多种证据加以推断定罪。

    最终,确认这位使女不是死去暴病,而是被人糟蹋、杀害。

    事情到这一步,并没有完结。

    就算这个使女不是暴毙,而是被人杀害,那又如何?

    大地主有得是钱,随便推出一个家奴顶罪就可以逍遥法外。

    这个大地主更是在公堂之上,威胁宋慈,要让他好看。

    宋慈也是个狠人。

    其实,读书人都是狠人,平时温文尔雅,真个到了要命的时候,手段比谁都狠。

    宋慈先是以退为进,挖了一个坑。

    当堂询问那个被推出来顶包的家奴,人到底是不是你杀的?

    家奴说是。

    并且签字画押,摁了手印。

    宋慈这时候就开始施展自己的专业法医学知识来教这个嚣张的大地主做人了。

    先是抓着家奴的手,与尸体身上的伤痕加以比对。

    结果,宋慈当众怒斥,说这个家奴根本就不是杀人凶手。

    首先,尸体身上的咬痕,牙印有一颗明显缺失。

    说明凶手的门牙少了一颗。

    家奴的牙齿完整无损,真要在使女身上咬的话,将会露出一排完整的牙印。

    然后,还有尸体身上的抓痕。

    家奴的手很粗糙,使女的皮肤很细嫩,用力抓过的皮肤将会像是被砂纸刮过一样。

    无论是手掌印的大小,还是皮肤表面的印痕,又或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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