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餐厅,才找到符合马秀红口感的食物。
吃饱喝足,两人没着急回宾馆。
沿着大街溜达。
吴富贵让马秀红记住这些道路。
他将安排马秀红在阳城常驻,他在阳城的事务,全部交给马秀红处理。
马秀红就要了解阳城这座城市。
总不能到哪里都是陌生人,那将严重影响办事效率。
“这里的楼房好漂亮,我啥时候才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呢?”马秀红看着远处的居民楼,有万家灯火,有家的温馨。
吴富贵闻言,脑中灵光一闪,拍自己脑袋,“哎呀,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什么事?”
“买房。”
在未来,阳城将是全国最牛的三大城市之一,这里的房价高不可攀,均价有可能超过十万。
在阳城这座城市,最好的投资就是买房。
当然,如果资金充足,买地皮更好。
买几百亩地皮,盖上小楼,等将来拆迁,就能得到几栋楼。
到那时,做个收租公,它不香吗?
以吴富贵当期的经济实力,别说买地皮了,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
不过,他有赚钱的方法。
他仙戒空间里,还有山堆一样的玉米。
把玉米全部出售,至少能赚四五十万。
马秀红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吴富贵,“富贵,你说梦话呢?一套房子十几万,咱们哪有钱买啊。”
吴富贵说,“实不相瞒,我有几十万元。”
“哈哈!”马秀红仰天大笑,“富贵,你说的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她不认为吴富贵有这么多钱。
吴富贵说,“姐,明日你就知道我有多少钱了。”
回到宾馆。
沿着走廊去他们的房间。
在走廊上,听到好几道奇怪的叫声。
在这年头,住宾馆的人,大多是来约炮的,炮声连连,地动山摇。
吴富贵问马秀红,“姐,咱们要不要入乡随俗,再来一次?”
马秀红媚眼一抛,风情万种,“这还用问吗?来吧。”
吴富贵给了她前所未有的体验,好似飞上了云端。
她太喜欢这种感觉了,还想要。
吴富贵再次操劳一个多小时。
天亮了。
吴富贵洗漱,穿上白西裤,黑皮鞋,还有一件花衬衫,戴上蛤蟆镜。
这副打扮,走在大街上,绝对被人叫一声靓仔。
马秀红看着大换装的吴富贵,“富贵,你的衣服从哪里来的?”
吴富贵连个书包都没带,从昨天到现在,一直与她在一起,她从未见吴富贵去买衣服。
他穿的这一身衣服,来源就很可疑。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