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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我丢!原来主播在修仙 > 第112章 把荒野生存玩成了农场的男人

第112章 把荒野生存玩成了农场的男人(1/3)

    下午一点半,

    白家兄妹从苏慕白的竹屋离开,

    在那里耽搁了一天,他们也得尽快回去,继续完善自己的庇护所。

    按照交易的约定,

    苏慕白让野狼带着他们去开采岩盐的矿脉那里,顺便也带一些岩盐回去,提炼食盐。

    “哥,咱们今天回去,非得天黑不可……”

    一边赶路,一边气喘吁吁的白灵说道,

    昨天早上,他们从八点左右开始出发,除了在路上打猎耽搁了一会儿,几乎一直没有停下来休息,

    等赶到苏慕白的庇护所时,时间也已经到了接近傍晚的时候。

    现在时间一点多,哪怕不打猎耽搁,恐怕也至少也要晚上八九点左右才能到。

    “没关系,到时候我们做两个火把就行了,而且有苏前辈的宠物领路,你觉得咱们能走的比昨天还慢?”

    白剑看了一眼前方,

    拖着竹筏的野狼在丛林里快速的穿梭,速度比他们昨天来的时候,快了至少三分之一。

    而且这还是野狼,时不时在前面停下来,等他们的结果,

    不然以野狼的速度,或许早就跑的没影了。

    “还好苏哥哥给了我们一些大米,不然今天晚上回去,咱们就只能饿肚子了……”

    白灵开心的抱着两个大竹筒,

    今天收割谷子忙了半天的时间,她的手都磨出了血泡,

    不过总得来说还算不错,临走时,苏慕白给了他们一些大米,大概有五六斤的样子。

    白剑也明白,这是苏慕白不愿意欠他们人情,相当于用大米付了他们的工钱。

    “咦?哥,我手上的血痂好像掉了?”

    忽然,

    蹦蹦跳跳的白灵,发现自己左手食指,和大拇指上的两个血痂不见了。

    原本那里是两个血泡,不过挑破后挤出了血水,撒了一点金疮药,两个血泡就直接结痂了,

    29而且一点也不疼。

    但这才过了多久?

    他们从竹屋出来到现在,也就两个小时左右吧?

    结果那两个血泡干了的血痂,竟然就不见了,甚至连那两个血迹的伤口也不见了!

    白灵伸手摸了摸,那里的皮肤嫩嫩、滑滑的,完全看不出来,那里被磨出了两个大血泡来着。

    “应该是金疮药的效果……”

    白剑仔细的看了看,

    果然白灵的手指上的血痂全掉了,连一点的痕迹也没有留下。

    白灵的嘴巴张成了o字形,“哥,你的意思是说,是苏哥哥给的金疮药,让我手上的伤口加速愈合了?”

    “可是,这也太快了吧?”

    白剑点头:“虽然我也觉得很难让人相信,但你除了涂抹了苏先生给的金疮药,又没用其他的药……”

    白灵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的确,

    她的手除了挑破血泡外,就只是敷了苏慕白给的金疮药,

    她的手好这么快,也只能是金疮药的效果。

    不过这药效也太夸张了吧?

    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让她手上的伤口结巴,完全的愈合了。

    而他们的直播间里,一群观众也惊呆了,

    “这尼玛也太夸张了吧?从敷药到现在,也就过去了两个小时吧?我怎么感觉他们是在合伙卖大力金刚丸的节奏呢?”

    “狗屁的大力金刚丸,我听说米国也研究出来了这种加快伤口愈合的药,只不过速度没有这么夸张,像主播手上的那种伤口,也需要二十四小时才能愈合……”

    “卧槽,效果相差了十倍?”

    “流弊,我决定我要去加入杰克苏骑士团,跟着我大苏神混了,古德拜各位!”

    “等等,我也去……”

    一溜烟的,白家兄妹的直播间,再次少了好几万人,

    本就只有十几万人气的两人,差点一鼓作气的跌破十万。

    …………

    再说竹屋那里,

    野狼离开以后,苏慕白留了一些谷种,用簸箕晾晒在竹屋外面,

    剩下的谷子,则全部倒进大铁锅里继续翻炒。

    不远处的海东青,站在一块石头上,梳理着羽毛,

    相比起野狼来说,拉石碾子的工作完全不适合它,用事倍功半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仅仅只是体型,野狼也比海东青高大好几倍,

    而且野狼是用四肢着地发力,海东青只能飞在空中,靠着扇动翅膀来带动它自己的身体移动。

    如果想要拉动石碾子,花费的力气自然要比野狼高出不少。

    直播室,

    “苏神真是太厉害了,居然想到了用大铁锅来烘干谷子,而且还是直接用双手翻炒呢!”

    李美熙和玛丽,看着苏慕白用石碾子碾压出了大米后,才算弄明白了大铁锅的作用。

    原来是为了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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